主体:
广告:广告主、媒介、受众。三方博弈的结果。个人认为不是共赢关系。例如某些算法会加强广告主之间的竞争,提高PPC(点击价格)。三方博弈的结果是,算法比较复杂。需要一套完整的广告主竞价投放、预估、报表系统。
推荐系统:卖家,受众,都受益。推荐平台不盈利,主要是提高整体的用户体验。对卖家来说是一个黑盒。
如何匹配商品?
广告:卖家必须对关键词、类目、或者用户特征等竞价才能展现。也就是说,广告必须找到一个中介才能展示广告。通过一个中介很容易增加噪声,导致效果下降。
推荐系统:不需要对卖家负责,只要对买家合适就可以。根据用户有行为的item,然后通过各种i2i数据扩展推荐,信息损失少,准确率较高。
由于限制少,推荐系统的推荐候选商品的集合更大。不过,还没有统计被展示商品占比的指标。也就是说,某些合格的商品没有被展示,那么卖家也不会知道。
同店限制:
广告:没有同店限制,当用户已经到达卖家店铺,这时候只有卖家的营销、店铺页面的设置、商品推荐,不需要广告。
推荐系统:当用户到达店铺内的商品详情页面,必须有店铺内推荐。
展示什么?
广告:必须要有卖家竞价,才能够推荐商品。在淘宝网,你搜索书籍名称的时候,很多时候右侧的广告是不准确的。原因就是没有卖相关商品的用户竞价,导致没有足够的候选商品出来。
推荐系统:所有商品。可以添加各种附加信息,如促销、打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