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Variable)是编程语言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变量是计算机存储器中的一块命名的空间,可以在里面存储一个值(Value),存储的值是可以随时变的,比如这次存个字符'a'
下次存个字符'b'
,正因为变量的值可以随时变所以才叫变量。
常量有不同的类型,因此变量也有不同的类型,变量的类型也决定了它所占的存储空间的大小。例如以下四个语句定义了四个变量fred
、bob
、jimmy
和tom
,它们的类型分别是字符型、整型、浮点型:
char fred;
int bob;
float jimmy;
double tom;
声明和定义:
C语言中的声明(Declaration)有变量声明、函数声明和类型声明三种。如果一个变量或函数的声明要求编译器为它分配存储空间,那么也可以称为定义(Definition),因此定义是声明的一种。
浮点型有三种:(1)float
是单精度浮点型;(2)double
是双精度浮点型;(3)long double
是精度更高的浮点型。
C语言命名要求:
给变量起名有一定的限制,C语言规定必须以字母或下划线_(Underscore)开头,后面可以跟若干个字母、数字、下划线,但不能有其它字符。例如这些是合法的变量名:
Abc
、__abc__
、_123
。但这些是不合法的变量名:3abc
、ab$
。其实这个规则不仅适用于变量名,也适用于所有可以由程序员起名的语法元素,例如以后要讲的函数名、宏定义、结构体成员名等,在C语言中这些统称为标识符(Identifier)。
C语言中有些单词有特殊意义,不允许用作标识符 :
auto break case char const continue default do double
else enum extern float for goto if inline int long
register restrict return short signed sizeof static struct switch typedef
union unsigned void volatile while _Bool _Complex _Imaginary
还有一点要注意,一般来说应避免使用以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以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只要不和C语言关键字冲突的都是合法的,但是往往被编译器用作一些功能扩展,C标准库也定义了很多以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所以除非你对编译器和C标准库特别清楚,一般应避免使用这种标识符,以免造成命名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