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lShell的博主陈皓说,博客是一种消化吸收知识再以自己的语言重新呈现的方式,有助于学习的过程 (私人交流)。我觉得这是很宝贵的经验,而我自己的体会也正在不断验证这一点。写博客并不仅仅是“让别人看到”,更是“让自己学习”。写博客可以帮助作者本人认知和学习,也可让作者获得心理满足。每一个深入思索技术的人,都应该使用博客。我也想在这里写一点关于写博客的体会。
认知
从小学到大学,我的学习方式都是“听课 + 做笔记 + 读书”。整个过程类似于web1.0:我是一个客户端,从服务器(讲师或者书籍)那里“获取”信息,而基本不用产出什么。整个学习的过程蜗牛慢,一个学期就学四五门课。至于学的如何,则要等到期末考试,才能根据答题情况,粗糙的知道自己对知识掌握程度。然而此时考试已经结束,所以懒得再去翻看半年前开始学习的内容了,知识体系上的“瑕疵”就永远的留在那里。
写博可以对自我学习的迅速反馈。通过博客这种“产出”方式,我可以很快的了解自己对一些知识是否真的理解。这样可以让学习周期大大压缩。比如一个周末的时间,就可以对某个库浏览一遍,随之写一篇博文。自己了解的如何,学的如何,立即就可以知道。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你也不能偷懒,必须当时就去查阅资料,否则就无法完成自己的文章。这个时候去查阅资料,心里有一个很明确的目标,所以效率很高。
写博也是在挑战大脑,给大脑出考题。学习是重塑大脑的过程。但大脑大多数情况下会比较懒惰,不愿意主动改变。只有在面对挑战,甚至面对危险的时候,大脑才会积极开动,激活大量的神经回路。平时的阅读很多时候是为了愉悦,毫无压力可言;考试也大多是选择题或者是很理想化的题目。博客将竞技的难度提高,写博客的人不仅需要掌握所有的知识细节,还要去想更好的呈现方式。当有批评的时候,要想如何辩护或者改正。挑战越多,想的越多,大脑也成长的越快。
记忆
一个人在阅读文字或者看图表的时候,实际上会记录大量的感官信息。我们的工作记忆会暂时保持这些感官信息。随后,工作记忆系统通过反复诵读,将感官信息逐渐转移到长期记忆系统。这个过程中,语言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语言系统具有抽象和逻辑的功能。通过将感官信息压缩成为语言叙述,记忆系统可以减少冗余信息,将信息打包。人类文明的古老史诗都是通过“讲故事”的方式更好的整理和保存人类的经验和智慧。
写博的过程必须要用自己的语言叙述。博文并不是纯粹的技术参考,往往更需要形象的或者幽默的语言来叙述。这样的叙述过程就强迫写博客的人叙述自己所掌握的知识。一张图表中的要点或者精髓必须要总结成为一句话,一段程序中的bug和缺陷也要叙述出来。叙述的内容一方面出现在博客中,供读者阅读;另一方面也在潜意识中放入到长期记忆系统。此时,工作记忆系统中杂乱的信息也得以释放,为下一个学习周期做准备。
自己写的博文是自己大脑中知识最好的“记忆地图”。无论是博文还是长期记忆,它们都采用类似的语言叙述的记忆方式。但长期记忆中的“知识包”会随着时间长久而失去回忆的线索。正如你看到一个曾经认识的人,觉得他的名字就在嘴边,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一样。这个时候,我们只需要一点小线索,就可以恢复一大批相互关联的“知识包”。比如我提醒你这个人的姓,你很有可能会立刻蹦出这个人的整个名字一样。博客的文章可以长期的保存在线上或者硬盘中,当记忆有模糊的时候,随时读一点,曾经的知识和学习体验就会迅速的回归。
心理需求与动机
马斯洛(Maslow)是一位著名的美国心理学家。在他提出的需求金子塔中,人类的需求被归类到多个层次中。人类会自下而上的逐层实现各个需求。当下层需求得到满足时,一个人会进一步追逐上层需求的满足。下层的温饱需求都没有满足的情况下,很难有精力和心思去满足诸如被尊重的需求。
(所谓“温饱思*欲”)
马斯洛需求金字塔
马斯洛的需求理论被用来给社交媒体分类 (参看社交媒体分类),如下图所示。LinkedIn旨在帮助人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所以被看作满足安全需求。在稳定之后,人们可以通过google+和Facebook这样的产品来联系朋友或者亲人,以寻找社交归属。再往上,Twitter是很好的表达想法,并获得尊重的渠道。最高层的博客工具,诸如Blogger和WordPress这样的博客工具用于自我实现,以表达个人思维或者个人创意,并帮助他人解决问题。
博客处在这样一个需求金字塔的顶端,是个人价值实现的一个渠道。相对于其它社交产品(或者说web2.0产品),博客对使用者提出的限制(比如篇幅和媒体类型)比较少,对读者则完全不进行任何限制。博客的这一特征为创造力提供足够的空间。许多知名的学者(比如数学家陶哲轩)通过博客来记录和分享自己的观点。在受够了QQ、微博、校内的消息轰炸之后,博客是一块允许人耐性经营和创作的宁静之地。
技术博客更需要耐心和认真。因为技术的东西是确定的,不允许模糊的地带。但过程的困难代表着成果的含金量。一篇成功的技术文章甚至于可以帮助到整个社区确定发展的方向(正如《大教堂和集市》)。写博客不是为别人打工,而是真实手创的一项事业。在这个过程中会有困难和挫折,但是在为技术的未来作出贡献。
(有时会觉得工作和生活挺累的,也不免沮丧。但一坐下写博客就感觉充满动力。博客代表了我尽管微弱,但属于自己声音。在被打上诸如“宅男”,“屌丝”这样的标签之后,博客是最好的“逆袭”。很庆幸自己在坚持写博。)
迷社群
台湾网络作家九把刀在他的《台湾BBS网络小说社群与其迷文化》提到,网络文学的本质是以作家为中心的共同创作,并最终形成一个共享文化气氛(fan culture)的“迷社群”。博客也有类似之处。比如在博客园,写博客的人和读博客的人通过阅读熟识,通过评论或者短消息交流。整个社区又根据大的技术类(比如.NET,Web等等)形成一个个小社区。在网络文学的领域,网络文学爱好者们讨论的是主角的经历和命运;在技术博客,大家讨论的是特定的技术和问题的解决。两者都强调读者的参与,并依赖爱好者的热情。相对于其他类型的博客,技术博客对参与者的背景有一定的要求,因此参与者更加纯粹,目标明确,也有更高的写作和阅读热情。所以我觉得,“迷社群”更容易存在于技术博客。
在西方,博客已经成为讨论公共问题的主力空间。许多政治提案都是在博客空间中最先出现雏形的。许多社会学、心理学、IT、时尚、时事博主都成功的经营了自己的博客和“迷社区”,并以此为业。在国内,韩寒和他写的博客也成为一时的文化现象。技术博客尽管不是明星,但同样也充满了“迷”一样的魅力,吸引了大量的作者和读者。
总结
写这篇文章是因为真心觉得写技术博是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一件事情。结合自己的感想和粗浅的心理学知识,以号召更多的人能参与并享受。
陈皓写了十年的博客,希望我也可以坚持下去。谢谢所有支持我鼓励我的人。谢谢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