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通业务

1 前言

本文档主要是借助某系统来介绍港股通的交易要素及规则,会简单涉及周边的业务诸如沪港通/深港通等。

希望通过本文档,读者能对港股通业务有较好的理解。

2 业务定义

2.1 业务背景

2.1.1 发起目的

国务院总理***在2014410日的博鳌论坛上,发表主旨演讲。***指出,将着重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其中扩大服务业包括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是重要方面。并称此后将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上海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进一步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同时将在与国际市场更深度的融合中,不断提升对外开放的层次和水平

沪港通/深港通的出现,有利于扩大内地资本市场对外开发;有利于提振市场对蓝筹股的信心,为境外资金投资A股市场提供便利;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下可兑换的进程;有利于深化两地金融合作,增*两地资本市场的整体实力,提高服务水平,丰富交易品种,提升两地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2.1.2 业务结构

沪港通,即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两地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Ø 沪股通(北向交易),是指投资者委托联交所参与者,通过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股票该交易以人民币报价,人民币交易。

Ø 港股通(南向交易),是指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股票该交易以港币报价,人民币结算。

深港通,即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的简称,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2016125日,深港通正式启动。

Ø 深股通,是指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在深圳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Ø 深港通,是指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在香港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盘传递),买卖深港通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通下的港股通股票范围是在现行沪港通下的港股通标的基础上,新增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份股(选取其中市值50亿元港币及以上的股票),以及同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

中国结算、香港结算相互成为对方的结算参与人,为沪港通提供相应的结算服务。

2.2 机构架构

沪港通是一项在上交所与港交所证券市场之间建立的股票交易机制。通过此机制,两地市场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地市场的交易所与结算所对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进行买卖及结算交收。

l 通过中国结算和香港结算建立CCPCSD的联结,进行约务更替和交收。

l 两地结算公司互相开立证券账户,用以持有证券;开立资金核算户,用于资金结算。

l 两地市场尽量保持各自主场的结算习惯,彼此遵守对方的业务安排。

2.3 交易参与人

港股通:

l 中国证监会批复上交所SPV、港交所、香港结算提供港股通服务

l 香港证监会认可上交所SPV成为自动化交易服务(ATS)提供者

l 港交所认可上交所SPV成为特殊交易所参与者

沪股通:

l 香港证监会认可上交所、中国结算和港交所SPV成为自动化交易服务(ATS)提供者

l 中国证监会批复港交所SPV为上交所特殊的交易参与人、香港结算为中国结算的结算参与人

l 上交所给予港交所SPV交易业务单元

2.4 交易流程

港股通买入业务-时序图

1. 1a 开市前,中国结算向上交所SPV提供当日港币人民币参考汇率;

2. 1b 上交所SPV将此参考汇率发送给上交所会员;

3. 1c 上交所会员(券商)将此汇率展示给投资者;

4. 2a 投资者委托某系统买入港股通股票(T日);

5. 2b某系统前端校验可用、额度等数据;

6. 2c 某系统向券商发送买入指令;

7. 2d 券商(柜台)收到投资者的买入港股委托,完成相关的业务处理后,如冻结该投资者账户买入订单港币总金额的相应人民币资金,将其订单申报至上交所SPV

8. 2e 上交所SPV对该买入订单进行实时额度检查和前端控制,当买入金额在当日额度余额内时,按该金额扣减当日额度余额;

9. 2f 进行订单格式转换,转发给联交所交易系统;

10. 2g 联交所交易系统接收到该订单后,自动撮合,将买入成交回报发送给上交所SPV

11. 2h 上交所SPV收到后,转发给上交所会员(券商);

12. 2j 上交所会员收到成交回报后,该投资者可查询到该订单的成交记录,股票可用余额也相应增加,该投资者可当日卖出该股票;

13. 3a 闭市后,上交所SPV将当日成交文件发送给中国结算(T日);

14. 3b 实际的证券交付将在2个港股交易日后(T+2日)完成;

3 交易基础

3.1 标的范围

l 港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二)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

(三)A+H股上市公司的H股。

l 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范围内的股票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港股通股票:

(一)本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A股为风险警示股票、退市整理股票或者暂停上市股票的A+H股上市公司的相应H股;

(二)在联交所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交易的股票;

(三)具有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的股票。

l 当某个股票被调整出可投资范围时,则不允许买入,但可以卖出。可投资证券上交所每天都会进行公布。

l 考虑到中小市值股票普遍具有规模小、业绩不稳定、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等特点,为防范深港通跨境市场炒作和操纵中小市值股票风险,深港通标的筛选增加市值标准。

3.2 交易事项

3.2.1 币种

l 投资者应当通过沪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进行港股通交易。

l 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投资者以人民币交收/冻结解冻。

3.2.2 汇率

l 参考汇率:中国结算在开市前提供当日交易参考汇率(包括港币人民币买入价、港币人民币卖出价)。

l 结算汇率:中国结算当日确定清算汇率,并在T+2日按此汇率支付。

3.2.3 交易时间

l 港股通交易日由深交所与联交所在开通之前或下一个交易年度开始之前协商确定。深港通仅在深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关于港股通的休市及节假日安排将由深交所SPV在其指定网站上公布。

l 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持续交易时段和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阶段

时间

港股通接受委托类型

开市前时段

输入买卖盘时段

900 - 915

港股通投资者仅允许通过竞价限价盘申报,并可撤销订单

对盘前时段

915 - 920

不接受港股通投资者委托,不可撤销订单

对盘时段

920 - 928

不可输入委托,不可撤销订单

暂停时段

928 - 930

不可输入委托,不可撤销订单

持续交易时段

早市

930分至12

港股通投资者仅允许通过增*限价盘申报,并可撤销订单

中午休市

12点至13

12点至1230分,不可输入委托,不可撤销订单;

1230分至13点,不可输入委托,可撤销订单早市未成交的买卖盘(取消交易时段);

午市

13点至16

港股通投资者通过增*限价盘申报,并可撤销订单。

在圣诞前夕、新年前夕或农历新年前夕,香港市场将没有午市交易。

收市竞价交易时段

16点至1610分(半日市12点至1210分)

1608分至1610分(半日市1208分至1210分)期间收盘随机结束

3.2.4 行情获取

l 收费行情,需申请并获得香港交易所的行情转发牌照,授权需缴纳牌照费。由联交所通过上交所向内地市场免费提供一档港股实时行情。

3.2.5 整手买卖

l 整手买卖在联交所以自动对盘方式进行。港股通在开市前阶段仅允许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在持续交易时段仅允许采用增*限价盘委托。在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仅允许采用竞价限价盘委托。

l 港股通交易申报数量应当为该只证券的一个买卖单位(手)或其整数倍,但卖出碎股的除外。

l 港股通交易申报的申报数量按照联交所的规定执行。每个买卖盘手数上限为3000手,每个买卖盘股数上限为99,999,999股(系统上限)。“手”是香港证券市场术语,即一个买卖单位。不同于内地市场每买卖单位为100,在香港,每只上市证券的买卖单位由各上市公司自行决定。

3.2.6 碎股买卖

l 港股通交易通过联交所自动对盘系统进行,但投资者持有的碎股只能通过联交所半自动对盘碎股交易系统(专门做碎股买卖)卖出,成交价格通常有折让。

l 碎股仅可卖出不可买入。

3.2.7 涨跌幅

l 港股通业务不设个股涨跌幅限制。

3.2.8 开盘价和收盘价

l 开盘价:港股通证券的开盘价为当日该证券开市前时段的对盘价格。开市前时段未产生开盘价的,当日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l 收盘价:持续交易时段最后一分钟(下午359分整开始)内每隔15秒录取股份按盘价一次,共录取五个按盘价,该五个按盘价的中位数为收盘价。

3.2.9 改单撤单

l 港股通订单已经申报的,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者申报数量,但在联交所允许撤销申报的时段内,未成交部分申报可以撤销。

3.2.10 回转交易

l 投资者当日买入的港股通股票,经确认成交后,在交收前即可卖出,但不允许卖空。

3.2.11 订单类型

l 竞价限价盘:指开市前时段可以指定价格成交的买卖盘。它有指定价格,在开市前时段的输入买卖盘时段输入系统,以在开市前时段的对盘时段内成交。在开市前时段的对盘时段结束时,按照相关规则计算所得的参考平衡价格进行自动对盘的买盘或卖盘。对于买盘,指定价格相等或高于参考平衡价格时成交,对于卖盘,指定价格等于或低于参考平衡价格时成交。在开市前时段未成交的部分,将自动转为指定价格的限价盘,参与当日持续交易时段的自动对盘交易。(限定价格,如果限定的价格优于最终参考平衡价格,则可成交,反之,不成交。)

l 增*限价盘:指持续交易时段可以指定或更优价格成交的买卖盘,可以在同一时间与最多 10 条轮候队伍进行配对,且输入卖盘价可以较最佳买盘价低 9 个价位,输入买盘价可以较最佳卖盘价高 9 个价位。配对后,任何未成交的买卖盘余额将按原先输入的指定限价转入一般限价盘。

l 会员接受客户港股通交易委托,应当确保客户有足额可用的人民币资金或者证券。会员不得接受客户无足额可用的资金、证券而直接在市场上买入、卖出证券的委托。

3.2.12 指定交易

l 港股通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投资者的港股指定交易关系与该投资者 A 股账户指定交易关系相同(直接使用现有账号)。适用本所关于指定交易的相关规定。

l 投资者新办理或者变更指定交易的,自下一港股通交易日起方可进行港股通交易。

l 对于存在有未完成交收的证券账户,以及当日有交易的证券账户,需限制其撤销指定交易。

3.2.13 改单撤单

l 港股通订单已经申报的,不得更改申报价格或者申报数量,但在联交所允许撤销申报的时段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3.2.14 融资融券

l 港股通交易不提供融资融券服务。(截止2021.3.9)

3.2.15 行为限制

l 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或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 (含主板和创业板) ,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

l 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转换等所取得的股票认购权利,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

l 港股通投资者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 转换或被上市公司收购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享有相关权益,但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卖出。

l 中国结算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供股、公开配售、认股权证的转换以及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

3.2.16 权益分派

l 目前支持的公司行为包含现金红利(中登转为人民币)、送股(派送权证)、投票、股份分拆及合并、公司收购。对于新股发行认购、供股、公开配售、认股权证的转换以及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等业务目前不支持。(另外安排讲解)

l 目前中国结算不提供新股发行认购(双方涉及的股票代码都是隶属于某个指数的成分股,所以尚在IPO的股票都不会出现在指数里面,所以也就不会有IPO的事情。)、供股、公开配售、认股权证的转换以及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

权益数据的处理,由中国结算统一代为处理,并由其代为发放。

l 对于红利,发放到境内投资者时,币种已经转为人民币。

l 红股可能获得权证、可交易范围之外的证券。对于此类红股,只能做卖出处理。

l 投票,由中国结算代为进行。投票申报可进行多次,以最后一次为准。

3.3 申报检查

3.3.1 申报要素

l 内地投资者的整手买卖委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证券账户、证券代码、指令类型(竞价限价盘和增*限价盘)、买卖方向、以港币计价的申报价格和数量,联交所和深交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l 内地投资者的碎股卖出委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证券账户、证券代码、买卖方向(仅卖)、以港币计价的申报价格和数量,联交所和深交所及会员要求的其他内容。

l 港股通的股票代码延用其在香港市场的证券代码,代码长度为5位。证券简称和名称也延用香港市场的证券简称和名称。

3.3.2 申报检查

l 会员接受客户港股通股票买卖委托,应当确保客户有足额可用的人民币资金或者股票。会员不得接受客户无足额可用的资金、股票而直接在市场上买入、卖出股票的委托。

l 上交所对停牌不做控制,证券停牌时允许申报,但是会被废单处理。

l 深交所SPV会对深交所会员提交的申报进行下列检查:

(1)卖出订单,需有足额可用股票;

(2)买入订单申报金额,满足每日额度控制要求。

3.3.3 申报有效期

l 申报当日有效。深交所SPV不接受夜市委托。

3.3.4 当日额度余额

l 港股通交易当日额度余额的计算公式为:当日额度余额=每日额度-买入申报金额+卖出成交金额+被撤销和被联交所拒绝接受的买入申报金额+买入成交价低于申报价的差额。

l 前款规定的买入申报金额、卖出成交金额、被撤销和被联交所拒绝接受的买入申报金额、买入成交价低于申报价的差额,按照中国结算每日交易开始前提供的当日交易参考汇率,由港币转换为人民币计算。

l 当日额度在联交所开市前时段使用完毕的,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入申报,且在该时段结束前不再恢复,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因买入申报被撤销、被联交所拒绝接受或者卖出申报成交等情形,导致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开始时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入申报。

l 当日额度在联交所持续交易时段或者收市竞价交易时段使用完毕的,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停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拒单,拒单原因是当日额度已满,已知某未做类似于可用的额度控制),但仍然接受卖出申报。在上述时段停止接受买入申报的,当日不再恢复,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l 201612月,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该项条例已经取消。所以目前只需要考虑当日额度。

3.4 市调波动调节机制

3.4.1 市调机制

l 当证券交易短期内出现的剧烈价格波动时,香港联交所对适用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的证券(简称“市调机制证券”),实施市场波动调节机制(简称“市调机制”),将为市场参与者提供5分钟的冷静期。该机制自2016822日起实施。

l 对部分证券实施市场波动调节机制:股票包括恒生指数及恒生国企指数成分股(目前81只,2016年)。

3.4.2 运行方式

l 港联交所在持续交易时段的特定时间里,对市调机制证券采取动态价格监测。当市调机制证券的价格出现剧烈波动时,即会触发5分钟的冷静期。

l 冷静期内,市调机制证券的买卖盘申报将在允许的价格范围内进行;冷静期结束后,触发市调机制的证券将进入无市调机制价格限制的正常交易。

3.4.3 动态价格监测

l 市调机制仅适用于包括早市及午市持续交易时段整手股票的买卖盘输入。每只受市调机制限制的产品(市调机制产品)均按动态价格限制受到监测,有关价格限制为5分钟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的±10%

l 在持续交易时段内,投资者就市调机制证券输入系统的买卖盘会受到市调机制监测,但以下时间除外:1、早市及午市持续交易时段的首15分钟;2、午市持续交易时段的最后20分钟;3、半日市里,早市持续交易时段的最后20分钟。市调机制的监测时间可见下表:

交易时段

交易时间

市调机制的监测时间

早市持续交易时段

930-1200

945-1200

(半日市为945-1140)

午市持续交易时段

1300-1600

1315-1540

l 如果因为八号以上台风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恶劣天气导致香港联交所延迟开市的,那么,在开市后的前15分钟,适用市调机制的证券将不受市调机制价格监测。

l 如果因为八号以上台风或黑色暴雨警告等恶劣天气导致香港联交所提前收市的,那么,市调机制仍然可能在收市前15分钟内触发。

3.4.4 价格限制

l 若潜在执行交易价格超出价格限制之外,触发市调机制的买卖盘将被拒绝,还有在交易系统内超过价格限制的高价买盘或低价卖盘将会一同被取消并随即开始5分钟的冷静期,其间股票仅可在固定价格限制(跟触发市调机制前的价格限制相同)内买卖。在冷静期内,超过价格上下限的高价买盘及低价卖盘会立即被拒绝,但在交易系统仍可输入低价买盘或高价卖盘。

3.4.5 涨跌幅限制

3.5 异常情况

l 被调出港股通股票且仍属于联交所上市股票的,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但可以卖出

l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或者异常情况,所取得的港股通股票以外的联交所上市证券,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l 因港股通股票发行人供股、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或者转换等所取得的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认购权利凭证在联交所上市的,可以通过港股通卖出,但不得买入,其行权等事宜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结算的相关规定处理。

l 因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转换或者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所取得的非联交所上市证券,不得通过港股通买入或者卖出。

3.6 额度控制

3.7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l 个人投资者参与港股通交易,至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资产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二)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三)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3.8 停市制度

l 本所停牌、临时停市及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暂停提供港股通服务的原因消失后,本所可以决定恢复相关沪股通交易、本所市场交易并予以公告,本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决定恢复港股通服务并予以公告。

3.9 风控

3.10 可用规则

3.10.1 基本规则

l 资金交收时点: 如果是净应付,则T+2早上10:30完成;净应收,T+2下午18:00完成。

3.10.2 日间

l 白天我们系统可用(针对每一笔的处理方式):

指令下达和委托时,对于资金是判断T+2可用,对于证券是判断T+0可用。

买入港股:

TT+1日:增加持仓,减少现金、增加解冻、减少待交割;

T+2日:资金可用变化T+2日初,即对于T+2做一笔解冻取消。

卖出港股:

TT+1日:减少持仓,增加现金、增加冻结,增加待交割;

T+2日:资金可用变化T+2日终,即对于T+2做一笔冻结取消。

l 白天的买入和卖出后 ,可用处理时点都是T+2日终。

3.10.3 日终

l 晚上可用处理方式(计算轧差,判断是净买入还是净卖出):

日终,清算结算处理时,会再计算是净买还是净卖(当天所有交易轧差),再调买入和卖出的可用处理时点。

净买入的(净应付):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记录的可用处理时点打成T+2日初(原就是这样不变)

净卖出的(净应收):将所有的买入和卖出记录的可用处理时点打成T+3日初。

3.10.4 注意事项

1、需要单独建一个单元用于港股通测试,并且在上面设置人民币金额

2、在指令下达和委托时是判断人民币换算成港币后的可用金额。

3、金额处理的结果都是换算成人民币在【资金管理】上的当前现金上增减金额的。

4、涉及应收应付的,也都是换算成人民币后再增减到金额上的。

5、资产市值计算是按人民币计算,根据当时的港币价格结合当天发布的港币汇率换算出人民币资产。

6、白天的T+2可用都是实时根据成交变化的,到日终清算的时候会重新处理。

4 清算交收

4.1 基本流程

港股通的清算,采用的是二级清算模式。即投资者与中国结算进行清算结算,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进行清算结算。投资者与中国结算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中国结算再以港币与香港结算进行结算。如上图,如资金为净应收,则T+2日下午1800到账。如资金为净应付,则需要在T+2日早上10:30之前提交资金到中国结算。

投资者可以延用现有A股的账户。

中国结算以其名义在香港结算开立证券账户,代境内投资者进行交收和股份持有,即中国结算是港股的名义持有人。(沪港通实际上是中登和香港结算相互作为各自市场的大代理商和托管商,来完成对应市场的代理交收、结算和股份托管职责。这种模式就好比香港大量交易美股的,都是通过彭博进行交易和交收,彭博就是美股市场在香港的最大的代理交易接入商和代理托管商,完成一级交收和托管工作,负责对二级客户/券商做清算和结算工作。交收规则按照各自的规则进行,都是DVP担保交收模式。)

4.2 清算交收

港股通的结算,其资金和证券都是T+2交收。清算交收的过程分为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中国结算与境内参与人两个部分。

l 中国结算与香港结算

Ø 证券与资金都是T+2交收

Ø 港币结算

Ø 证券先于资金进行交收,证券交收在T+2 下午1600之前完成

Ø 资金交收在T+2下午18:00完成

Ø 净额清算

l 中国结算与境内参与人

Ø 证券和资金也都是T+2交收

Ø 两级结算、净额清算(因此可以和逆回购联合)、担保交收

Ø 人民币结算

Ø 资金首次清算:T日以备付金账户为单位,轧差形成该备付金账户应收/应付港币资金净(含税费)。T日日终时,从换汇银行获得换汇汇率,用于T+2交收

Ø 二次清算:根据日终换汇汇率,计算出实际应收/应付的人民币净额

Ø 资金交收时点: 如果是净应付,则T+2早上10:30完成;净应收,T+2下午18:00完成。故资金实际可用为T+3早上。

l 结算明细文件(hk_jsmx)

Ø 应收付金额=清算金额+各项费用,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两位小数

Ø 人民币的应收付金额=应收付金额×汇率,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三位小数

Ø 汇率:T日清算汇率,一元外币兑换人民币价格

Ø 对于风控资金业务,差额缴款/按金先返还至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再计算,从港股通结算备付金账户收取。(在哪里,谁开,法人主体是谁)

Ø 对于证券组合费业务,T日发送证券账户T-1日市值计算清算数据,按照每一自然日收取

Ø 对于股票交易业务,包括股票交易清算和供股权证交易清算

Ø 对于权证交易业务,包括股票认购权证交易清算

(港股通交易业务-结算文件流程)

(港股通非交易业务-结算文件流程)

4.3 换汇方案

l 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换汇银行向中国结算提供双边参考报价及中间价。

l 中国结算及时通过上交所向市场公布。

l 当日日终,换汇银行根据换汇净额(根据首次清算结果确定)确定日终结算报价,中国结算据此进行换汇。

l 中国结算将因净额结算产生的汇率盈余(亦可视为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汇率卖出价和买入价。

l 中国结算对买入交易和卖出交易分别使用调整后的汇率卖出价和买入价二次清算,确定本币应收付金额。

4.4 费用

类别

类别

项目

缴付对象

收费/计算标准

交易税费

(交港交所或由港交所代收)

交易税费

印花税

印花税署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1%计收(取整到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

交易征费

证监会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3%计收,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交易费

港交所

双边0.005%(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交易系统使用费

双边,每笔交易0.5港币。

结算收费

(交香港结算)

结算及交收服务

股份交收费

香港结算

双边,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收,每边最低及最高收费分别为2元及100元(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两位)。

证券托管服务

证券组合费

香港结算代理人

根据持有港股的市值设定不同的费率。具体费率待定。

特别需要说明:证券组合费的收取按持仓市值收取,只要有持仓就收取该费用。该费用按自然日每天都进行计算,每天收取(T日收取T-1费用,注意存在节假日时,节假日后第一个交易日将会收取节假日前一交易至节假日结束日的证券组合费)。因此证券组合费存在导致资金透支的风险

4.5 风控资金

l 风控资金以人民币缴付,中国结算向券商收取。风控资金类型主要包括差额缴款、按金、集中抵押金。

l 风控资金的计算时间为T日日终,香港结算与中国结算在T+116:00交收。中国结算与境内参与人在T+1日早上10:30交收。

l 风控资金的计算以备付金账户为单位,需要新开一个风控资金账户用于存放风控资金。(结算参与人券商开即可)

4.6 交收文件格式

l 交易配对文件 格式各有差异。但是作为一个标准的代理商,会提供各自标准格式并拆分完成的数据。即国内按照国内习惯和模式拆分,香港会按照香港标准交收指令格式提供。

4.7 日历安排

l 对于香港市场为非工作日,A股市场为工作日的情况,港股通结算数据文件仍正常发送:

Ø 若无相关业务数据(如港股通结算明细文件,港股通资金汇总文件等)不发空文件

Ø 若发生指定交易变更,挂失专户等业务,会引起证券账户持有变化(如港股通证券变动文件,港股通证券余额文件,港股通其他数量文件)

Ø 若发生资金划拨业务,会引起资金账户变化(如港股通资金变动文件,港股通资金余额文件)

Ø 若发生公司行为业务,会引起公司行为信息变化(如港股通通知信息文件,港股通业务回报文件)

Ø 港股通数据发送标志文件正常发送,标志当日港股通数据文件发送完毕。

香港市场

A股市场

港股通结算数据文件

A股结算数据文件

资金划拨

工作日

工作日

非工作日

非工作日

X

X

X

工作日

非工作日

X

X

X

非工作日

工作日

l 举例:

Ø 港股通交易日、非港股通交收日:如圣诞节、元旦和农历新年前一天为半日市,交易但不交收。

Ø 非港股通交易、交收日:深市工作日,非港股交易、交收日,可申报、办理非交易业务。

Ø 港股通交收日、非港股通交易日:如遇内地假期放假、香港不放假的情形,节假日前两天只做交收,不进行交易。

4.8 台风及风暴对交易交收安排影响

若香港天文台已发出台风讯号/黑色暴雨警告,需留意电子传媒的新闻报告或透过香港交易所市场系统发放的讯息,以了解有关台风讯号/暴雨警告会否影响交易。以下是台风及黑色暴雨期间的交易及交收安排摘要:

若有关讯号/警告在开市前时段开始前已发出

八号或以上台风讯号

黑色暴雨警告

上午7:00或之前解除讯号/警告

交易将如常进行。

上午7:00后至9:00期间解除讯号/警告

开市前时段将被取消。早上交易时段则在讯号/警告解除后两小时恢复交易(恢复交易的开始时间须为整点或30)(例︰若讯号/警告于上午7:15解除,早上交易时段将于上午9:30开始。若讯号/警告于上午7:30解除,早上交易时段将于上午9:30开始。)

上午9:00后至11:00期间解除讯号/警告

开市前时段及早上交易时段将被取消。下午交易时段将如常于下午1:00开始。

上午11:00后至11:30期间解除讯号/警告

开市前时段及早上交易时段将被取消。下午交易时段将于下午1:30开始。

上午11:30后至中午12:00期间解除讯号/警告

开市前时段及早上交易时段将被取消。下午交易时段将于下午2:00开始。

中午12:00后始解除讯号/警告

全日停止交易。

若讯号/警告于开市前时段内发出

若警告发出前已进行交易,交易将继续直至收市。

若警告发出前已进行交易,交易将继续直至收市。若警告发出前没有进行任何交易,交易将于警告解除后恢复。

若讯号/警告于持续交易时段及午休时间内发出

交易于讯号发出后15分钟停止

若警告发出前已进行交易,交易将继续直至收市。若警告发出前没有进行任何交易,交易将于警告解除后恢复。

    

5 风险控制

5.1 风控体系

5.2 业务风险

l 港股通业务主要风险点:1、汇率波动风险;2、交易日差异风险 3、无涨跌停。

6 术语解释

l 碎股:指不足一个买卖单位的证券。

l 供股: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股票持有人作出供股要约,使其可以按持有股票的比例认购该公司股票,且认购权利凭证可以通过二级市场进行转让。

l 公开配售:指联交所上市公司向现有股票持有人作出要约,使其可以认购该公司股票,但公开配售权益不能转让。

7 附录

7.1 香港交易所组成

香港联交所网址:http://www.hkex.com.hk/chi/index_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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