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机软件的著作人身权
1.1 说明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软件作品享有两类权利,一类是软件著作权的人身权(精神权利);另一类是软件著作权的财产权(经济权利)。
- 2.《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发表权和开发者身份权,这两项权利与软件著作权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
1.2 发表权
- 1.发表权是指决定软件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即软件作品完成后,以复制、展示、发行或者翻译等方式使软件作品在一定数量不特定人的范围内公开。
- 2.发表权具体内容包括软件作品发表的时间、发表的形式以及发表的地点等。
1.3 开发者身份权(署名权)
- 1.开发者身份权是指作者为表明身份在软件作品中署自己名字的权利。
- 2.署名可有多种形式,既可以署作者的姓名,也可以署作者的笔名,或者作者自愿不署名。
- 3.对于一部作品来说,通过署名即可对作者的身份给予确认。
- 4.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 5.作品的署名对确认著作权的主体具有重要意义。
- 6.开发者的身份权不随软件开发者的消亡而丧失,且无时间限制。
二、计算机软件的著作财产权
2.1 说明
- 1.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 2.财产权通常是指由软件著作权人控制和支配,并能够为权利人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权利。
- 3.《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述软件财产权。
2.2 使用权
- 1.即在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复制、修改、发行、翻译和注释等方式合作软件的权利。
2.3 复制权
- 1.即将软件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
- 2.复制权就是版权所有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作品的权利。
2.4 修改权
- 1.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等以提高、完善原软件作品的做法。
- 2.修改权即指作者享有的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软件作品的权利。
2.5 发行权
- 1.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的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制件。
-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2.6 翻译权
- 1.翻译是指以不同于原软件作品的一种自然语言转换该作品原使用的自然语言,而重现软件作品内容的创作。
- 2.就是指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的权利。
2.7 注释权
- 1.软件作品的注释是指对软件作品中的程序语句进行解释,以便更好地理解软件作品。
- 2.注释权是指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进行注释的权利。
2.8 信息网络传播权
- 1.以有线或者无线信息网络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作品,使公众可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作品的权利。
2.9 出租权
- 1.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计算机软件的复制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2.10 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 1.即许可他人以上述方式使用软件作品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和依照约定或者有关法律规定获得报酬的权利。
2.11 转让权
- 1.即向他人转让软件的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的权利。
- 2.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三、软件合法持有人的权利
- 1.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享有下述权利。
-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能存储信息的装置内。
- (2)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复制。
- (3)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并在所有人丧失
该合法复制品所有权时,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 (4)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除合同约定外,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四、例题
4.1 例题1
1.著作权中,(C)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A.发表权
B.发行权
C.署名权
D.展览权
1.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无时间限制,其它著作权有时间限制。
4.2 例题2
2.下列关于软件著作权中翻译权的叙述不正确的是:翻译权是指(B)的权利。
A.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
B.将原软件从一种程序设计语言转换成另一种程序设计语言
C.软件著作权人对其软件享有的以其它各种语言文字形式再表现
D.对软件的操作界面或者程序中涉及的语言文字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文字
1.软件著作权中翻译权属于软件著作财产权,是指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而不是指将原软件从一种程序设计语言转换成另一种程序设计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