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变量
变量提供一个具名的,可供程序员操作的储存空间。数据类型决定着变量所占空间的大小和布局分布。
变量定
: 类型名 + 变量名,其中变量名以逗号分隔,最后以分号结束,定义时可赋值。
1. 初始化
- 列表初始化
int a = 0;
int a = {0};
int a{0};
int a(0);
//等价
*如果使用列表初始化且初始值存在丢失信息的风险,则编译器将报错。
- 默认初始化
(1)如果内置类型的变量未被显式初始化,它的值由定义的位置决定。①定义于任何函数体之外的变量被初始化为0;②定义在函数体内部的内置类型变量将不被初始化,其值是不确定的(若拷走或访问将出错)。
(2)每个类各自决定其初始化对象的方式。有的必须初始化,有的则不必要。此时不符合上述的规律。
辨析
(1)初始化 ≠ 赋值,但区别很小
初始化的含义:在创建变量时赋予其一个初始值。
赋值的含义:把对象的当前值擦除,用一个新值替代。
(2)变量声明和定义的关系
声明:只规定了变量的类型和名字。使得名字为程序所知。
定义:包含了显式初始化的声明。创建与名字相关联的实体。
2. 命名规范
- 体现实际意义
- 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
- 长度无限制
- 一般用小写字母
- 用户定义的类名一般以大写字母开头
- 不同单词之间由 “_” 区分
- 不能连续出现两个下划线
- 不能以下划线 + 大写字母开头
- 定义在函数体外的标识符不能以下划线开头
- 不能与关键字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