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员变量(类变量、实例变量)、方法局部变量的使用时机:
1、变量描述的是类的固有属性时,应该定义为成员变量。
2、当不同的实例的成员属性不同时(不同的猫有不同的名字String name;),成员变量应该定义为实例变量,否则定义为类变量(不同实例共享这个变量,如猫类static int eye = 2;)因为所有猫的眼睛个数都是2只。
3、。。。
关于成员变量(类变量、实例变量)、方法局部变量的使用时机:
1、变量描述的是类的固有属性时,应该定义为成员变量。
2、当不同的实例的成员属性不同时(不同的猫有不同的名字String name;),成员变量应该定义为实例变量,否则定义为类变量(不同实例共享这个变量,如猫类static int eye = 2;)因为所有猫的眼睛个数都是2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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