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的定义:子类需要修改从父类中继承的方法的实现。
重写的原则:
- 重写方法的方法名称、参数列表必须与原方法的相同,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是原类型的子类型(从Java SE5开始支持)。
- 重写方法不能比原方法的访问权限小。
- 重写方法不能比原方法抛出更多的异常。
- 被重写的方法不能是final类型(因为final修饰的方法是无法重写的),private类型(在其子类中只是新定义了一个方法,并没有对其进行重写),static类型(方法重写是基于运行时动态绑定的,而static方法是编译时静态绑定的。static方法跟类的任何实例都不相关,所以概念上不适用。)。
方法重载的原则:
- 方法名称必须相同。
- 参数列表必须不同(个数不同、或类型不同、参数类型排列顺序不同等)。
- 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仅仅返回类型不同不足以成为方法的重载。)
重写和重载的区别:
- 方法重写要求参数列表必须一致,而方法重载要求参数列表必须不一致。
- 方法重写要求返回类型必须一致(或为其子类型),方法重载对此没有要求。
- 方法重写对方法的访问权限和抛出的异常有特殊的要求,而方法重载在这方面没有任何限制。
- 方法重写只能用于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而方法重载不光可以用于子类重载父类的方法,还可以发生在同一类中。
- 父类的一个方法只能被子类重写一次,而一个方法可以在所有的类中可以被重载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