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程规约

(一) 文件编码
源文件编码格式为UTF-8。
(二) 命名风格

  1. 【强制】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反例:_name / __name / O b j e c t / n a m e / n a m e Object / name_ / name Object/name/name / Object$
  2. 【强制】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说明:正确的英文拼写和语法可以让阅读者易于理解,避免歧义。注意,即使纯拼音命名方式 也要避免采用。 正例: baidu/ youku / hangzhou 等国际通用的名称,可视同英文。 反例:DaZhePromotion [打折] / getPingfenByName() [评分] / int 某变量 = 3
  3. 【强制】类名使用 Upp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驼峰形式,但以下情形例外:DO / BO / DTO / VO / AO 正例:MarcoPol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反例:macroPolo / UserDo / XMLService / TCPUDPDeal / TAPromotion
  4. 【强制】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都统一使用 lowerCamelCase 风格,必须遵从 驼峰形式。 正例: localValue / getHttpMessage() / inputUserId
  5. 【强制】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清楚,不要嫌名字长。
    正例:MAX_STOCK_COUNT 反例:MAX_COUNT
  6. 【强制】抽象类命名使用 Abstract 或 Base 开头;异常类命名使用 Exception 结尾;测试类 命名以它要测试的类的名称开始,以 Test 结尾。
  7. 【强制】中括号是数组类型的一部分,数组定义如下:String[] args; 反例:使用 String args[]的方式来定义。
  8. 【强制】POJO 类中布尔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 is,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反例:定义为基本数据类型 Boolean isDelete;的属性,它的方法也是 isDeleted(),RPC框架在反向解析的时候,“以为”对应的属性名称是 deleted,导致属性获取不到,进而抛出异 常。
  9. 【强制】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有且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语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类名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正例: 应用工具类包名为 cn.lz.项目名缩写.mongo.controller、类名为 MessageController(此规则参考 spring 的框架结构)
  10. 【强制】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义。 反例:AbstractClass“缩写”命名成 AbsClass;condition“缩写”命名成 condi,此类随 意缩写严重降低了代码的可阅读性。
  11. 【推荐】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public 也不要加),保持代码的简洁 性,并加上有效的 Javadoc 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定义变量,肯定是 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正例:接口方法签名:void f();
    接口基础常量表示:String COMPANY = “userCount”;
    反例:接口方法定义:public abstract void f();
    说明:JDK8 中接口允许有默认实现,那么这个 default 方法,是对所有实现类都有价值的默 认实现。
  12.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
    1)【强制】对于 Service 和 DAO 类,基于 SOA 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接口的前缀拼上I与实现类区别。 正例:CacheService 实现 ICacheService 接口。
    2)【推荐】 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取对应的形容词做接口名(通常是–able 的形式)。 正例:AbstractTranslator 实现 Translatable。
  13. 【参考】枚举类名建议带上 Enum 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 说明:枚举其实就是特殊的常量类,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是私有。 正例:枚举名字为 ProcessStatusEnum 的成员名称:SUCCESS / UNKOWN_REASON。
  14. 【参考】各层命名规约:
    A) Service/DAO 层方法命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 get 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 list 做前缀。
    3) 获取统计值的方法用 count 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 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 remove/delete 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 update 做前缀。
    B) 领域模型命名规约
    1) 传参:xxxFilter,xxx 即为数据表名。
    2) 返回数据:xxxBean,xxx 为对象名称。

(三) 常量定义

  1. 【强制】不允许未经定义的常量直接出现在代码中。 反例:String key = “Id#lz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2. 【强制】long 或者 Long 初始赋值时,使用大写的 L,不能是小写的 l,小写容易跟数字 1 混 淆,造成误解。 说明:Long a = 2l; 写的是数字的 21,还是 Long 型的 2?
  3. 【推荐】如果变量值仅在一个范围内变化,且带有名称之外的延伸属性,定义为枚举类。下面 正例中的数字就是延伸信息,表示星期几。 正例:public Enum { MONDAY(1), TUESDAY(2), WEDNESDAY(3), THURSDAY(4), FRIDAY(5), SATURDAY(6), SUNDAY(7);}
    (四) 代码格式
  4. 【强制】大括号的使用约定。如果是大括号内为空,则简洁地写成{}即可,不需要换行;如果 是非空代码块则: 1) 左大括号前不换行。 2) 左大括号后换行。 3) 右大括号前换行。 4) 右大括号后还有 else 等代码则不换行;表示终止的右大括号后必须换行。
    Public void delete(){

}
If(){
}else{
}
2. 【强制】 左小括号和字符之间不出现空格;同样,右小括号和字符之间也不出现空格。详见 第 5 条下方正例提示。 反例:if (空格 a == b 空格)
3. 【强制】方法参数在定义和传入时,多个参数逗号后边必须加空格。 正例:下例中实参的"a",后边必须要有一个空格。 method(“a”, “b”, “c”);
(五) OOP 规约

  1. 【强制】避免通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无谓增加编译器解析成 本,直接用类名来访问即可。
    Guardian guardian=new Guardian();
    反例:String x=guardian.status;
    正例:String x1=Guardian.status;
  2. 【强制】所有的覆写方法,必须加@Override 注解。 说明:getObject()与 get0bject()的问题。一个是字母的 O,一个是数字的 0,加@Override 可以准确判断是否覆盖成功。另外,如果在抽象类中对方法签名进行修改,其实现类会马上编 译报错;
  3. 【强制】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来调用 equals。 正例:“test”.equals(object); 反例:object.equals(“test”);
  4. 【强制】所有的相同类型的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全部使用 equals 方法比较
  5. 【强制】POJO 类必须写 toString 方法。使用 IDE 的中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 时,如果继承了另一个 POJO 类,注意在前面加一下 super.toString。 说明:在方法执行抛出异常时,可以直接调用 POJO 的 toString()方法打印其属性值,便于排 查问题。

(六) 集合处理

  1. 【强制】使用集合转数组的方法,必须使用集合的 toArray(T[] array),传入的是类型完全 一样的数组,大小就是 list.size()。 说明:使用 toArray 带参方法,入参分配的数组空间不够大时,toArray 方法内部将重新分配 内存空间,并返回新数组地址;如果数组元素大于实际所需,下标为[ list.size() ]的数组 元素将被置为 null,其它数组元素保持原值,因此最好将方法入参数组大小定义与集合元素 个数一致。
    正例:
    List list = new ArrayList(2);
    list.add(“guan”);
    list.add(“bao”);
    String[] array = new String[list.size()];
    array = list.toArray(array);
    反例:直接使用 toArray 无参方法存在问题,此方法返回值只能是 Object[]类,若强转其它 类型数组将出现 ClassCastException 错误。
  2. 【强制】不要在 foreach 循环里进行元素的 remove/add 操作。remove 元素请使用 Iterator 方式,如果并发操作,需要对 Iterator 对象加锁。
    正例:
    Iterator iterator = list.iterator();
    while (iterator.hasNext()) {
    String item = iterator.next();
    if (删除元素的条件) {
    iterator.remove();
    }
    }
    反例:
    List a = new ArrayList();
    list.add(“1”);
    list.add(“2”);
    for (String item : list) {
    if (“1”.equals(item)) {
    list.remove(item);
    }
    }
    (七) 控制语句
  3. 【强制】在 if/else/for/while/do 语句中必须使用大括号。即使只有一行代码,避免采用 单行的编码方式:if (condition) statements;
  4. 【推荐】表达异常的分支时,少用 if-else 方式,这种方式可以改写成:
    if (condition) {

    return obj;
    }
    // 接着写 else 的业务逻辑代码;
    说明:如果非得使用 if()…else if()…else…方式表达逻辑,【强制】避免后续代码维 护困难,请勿超过 3 层。
    正例:超过 3 层的 if-else 的逻辑判断代码可以使用卫语句、策略模式、状态模式等来实现,
    其中卫语句示例如下:
    public void today() {
    if (isBusy()) {
    System.out.println(“change time.”);
    return;
    }
    if (isFree()) {
    System.out.println(“go to travel.”);
    return;
    }
    System.out.println(“stay at home to learn Java Coding Guidelines.”);
    return;
    }
    (八) 注释规约
  5. 【强制】类、类属性、类方法的注释必须使用 Javadoc 规范,使用/*内容/格式,不得使用 // xxx 方式。 说明:在 IDE 编辑窗口中,Javadoc 方式会提示相关注释,生成 Javadoc 可以正确输出相应注 释;在 IDE 中,工程调用方法时,不进入方法即可悬浮提示方法、参数、返回值的意义,提高 阅读效率。
  6. 【强制】所有的抽象方法(包括接口中的方法)必须要用 Javadoc 注释、除了返回值、参数、 异常说明外,还必须指出该方法做什么事情,实现什么功能。 说明:对子类的实现要求,或者调用注意事项,请一并说明。
    /**
    • Method description : 查询列表
    • Author: xxx
    • Create Date: xxxx年xx月xx日 x午xx:xx:xx
    • History: xxxx年xx月xx日 x午xx:xx:xx xxx Created.
    • @param ParameterFilter
    */
  7. 【强制】所有的类都必须添加创建者和创建日期
    通用代码规范
    1.注释
    所有类、js文件、方法上必须注明作者,参数列表注释明确,方法作用注释明确,关键性代码,复杂逻辑代码段必须注释明确
    2.编码
    a.类名首字母大写,驼峰规则,例如:UserInfo
    b.方法名,属性名,驼峰规则,例如:userName,getUserByParams();
    c.每个方法尽量少于200行,在合适的地方进行封装调用,例如一个service中的持久操作,需要同时插入多张表,每张表都需要一段逻辑来处理,那么按照表的先后依赖关系,封装成多个方法,进行调用。
    d.代码发布后,不允许出现system.out.println的打印输出代码,如果需要使用log进行打印。
    e.类名方法名尽量少用缩写,以达到一眼就能看明白方法含义,如果必须使用缩写,使用通用公共约定的缩写,比如dao,mgr等
    f.类和方法内,禁止出现未被使用的参数或者属性
    g.对象使用前必须必须确定已经被初始化或者已经做过非空赋值
    h.从数据库中所查询的数据,必须做非空判断,以及空值处理
    i.上下文所传递参数,在未知空值与否情况下必须预先做空值处理
    j.作用域范围缩进,不同作用域必须有各自的缩进让代码清晰化,if()后的花括号不得省略
    k.再未完成,或者有待将来继续完善的代码处必须增加TODO标识,并且换行写上此处需要增加逻辑的注释
    l.Static修饰符慎用,他属于类属性,不属于对象属性,一个类下的所有对象会共用该static修饰的属性,并且加锁后,会导致类加锁
    m.系统常量全部写在Constant类中
    n.工具类中不得出现spring注入的bean,并且放在util包中,保证可以不依赖于框架层独立调用,如果只是一个模块内的特殊工具,在模块中简历util包,放入其中,其他公用的放在common工程的util中
    o.某些特殊类,如果希望禁止其被人集成,必须在类名前加上final修饰符,防止其他开发人员意外继承
    p.如果类中方法已经过期,但为了保证其他引用该方法的地方不出错,务必加上@Deprecated注解,以提示后来的开发人员该方法已经不做维护
    q.Synchronized线程锁在使用时尽量保证锁住内容在属性,代码块或者方法级上,防止太多不必要的线程等待
    r.上下文传递参数时,参数个数不要超过4个,参数过多使用map或者java类传递
    s.所有不需要修改值的变量,请加上final
    t.所采用架构,基本代码是根据数据库中的业务表自动生成,所以禁止修改生成的标准方法,如果实在需要修改,请确认不会影响其他关联业务后再行修改,并且自己新增的方法或者类,格式标准参照生成的代码,并且满足以上所有标准
    u.import不要使用通配符:不要出现这样的import语句 import java.util.*;
    v.重载:永不分离。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函数时,或多个方法/函数同名时,这些方法/函数应该按顺序出现在一起,中间不要放入其他方法/函数
    w.一行一个语句
    x.每次只声明一个变量:不要使用组合声明比如int a, b;
    y.每个switch语句都包含一个default语句组,即使它什么代码也不包含,也要写出来。
    z.Finalizers禁用:不要使用finalize
    所有finalizable的对象的finalize的执行是不确定的,既不确定由哪个线程执行,也不确定执行的顺序, 而这会因此所有可用堆内存被耗尽。结果就是不同口味的java.lang.OutOfMemoryError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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