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量的详解:①成员变量:在Java对象中的属性
②局部变量:在成员方法中定义的变量(成员方法可以有参数,这个参数可以是对象,也可以是基本数据类型的变量,同时成员方法有返回值和不返回值的选择,如果方法需要返回值,可以在方法中使用return关键字,使用这个关键字后方法的执行将被终止)
如果一个方法中含有与成员变量同名的局部变量,则方法中对这个变量的访问以局部变量进行。局部变量的有效范围从该变量的声明开始到该变量的结束为止。
③静态变量:static关键字修饰。也叫做类变量,独立于方法之外的变量,属于类而不属于某个对象,用类名来引用,而成员变量用对象来引用。
④final变量:通常用final定义的变量称为常量,一旦该变量被设定,就不可以再改变该变量的值。
Final关键字定义的变量必须在声明时对其进行赋值操作
static final可以理解为全局变量
final方法不能被重写,定义为final的类不能被继承
关于抽象类与接口:①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对象,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这个方法没有任何意义,除非它被重写,而承载这个抽象方法的抽象类必须被继承,实际上抽象类除了被继承没有任何意义。只要类中有一个冲向方法,此类就被标记为抽象类。
②接口:接口是抽象类的延伸,由于Java类不能同时继承多个类,却可以同时继承多个接口。可以将接口看作是纯粹的抽象类,接口中的所有方法都没有方法体。
在接口中定义的方法必须被定义为abstract或public形式
在接口中定义的任何字段都自动是final和static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