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 前言
- (23)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
- (24)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3〕128号)
- (25)关于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等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3〕6号)
- (26)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268号)
- (27)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23〕23号)
- (28)关于印发基层卫生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发〔2023〕7号)
- (29)关于印发手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0号)
- (30)关于印发《元宇宙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工信厅联科〔2023〕49号)
- (31)关于印发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3号)
- (32)关于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目录 第1部分:总则》等3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3〕12号)
- (33)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行动实施方案(2023—2030年)的通知(国卫医急发〔2023〕30号)
- (34)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12号)
- (35)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成本核算指导手册》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3〕377号)
- (36)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卫医急发〔2023〕37号)
- (37)关于印发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评估操作手册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3〕313号)
- (38)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 (国卫办医急函〔2023〕453号)
- (39)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3〕46号)
- (40)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3〕31号)
- (41)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
前言
2023年是新冠疫情管控全面放开后的第一年,也是全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一年。其中,医疗信息化的重要性日益凸显。2023年,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医疗信息化的政策措施,以促进医疗信息化的创新和发展。本文盘点了2023年国家层面与医改、医疗信息化等相关法规、政策、标准和通知,以飨读者。
(23)关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20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通知》提出,要推进打通电子健康档案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数据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24)关于开展第三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3〕128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通知》确定北京市、浙江省、湖南省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省(市),天津市南开区等61个市(区)为第三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市(区)。截至目前,三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已覆盖全国185个市(区)。自2017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启动两批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多年来,国家安宁疗护试点地区建立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深入宣传倡导,持续扩大服务供给。
(25)关于发布《卫生健康信息数据元标准化规则》等4项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国卫通〔2023〕6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本次共发布了4项卫生行业标准,包括WS/T 303-2023、WS/T 304-2023、WS/T 305-2023与WS/T 306-2023,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WS/T 303-2009、WS/T 304-2009、WS/T 305-2009、WS/T 306-2009同时废止。
(26)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3〕268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规范》共分六章十七条,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一是《规范》的适用范围、基本概念等。二是CDSS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包括临床知识来源应具有权威性并及时更新。三是医疗机构实施CDSS应具备的信息化基础要求,包括医疗机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医疗信息系统基础,各系统应实现系统整合、互联互通或数据共享,数据应统一、规范、完整、准确等。四是医疗机构CDSS的应用管理要求,包括组织管理、培训、监测评价以及CDSS知识库维护更新等。五是医疗机构应用CDSS的安全要求。
(27)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23〕23号)
发文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
《任务》明确了2023年下半年深化医改的重点任务和工作安排。2023年下半年医改工作主要包括六个方面20条具体任务。一是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二是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三是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四是推进医药领域改革和创新发展。五是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六是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