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类继承基类生成派生类。
继承分为单继承和多继承。
不同的继承方式对与派生类对继承的基类的对象会产生不同的访问关系。
赋值兼容原则: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对象、指针、变量等,反过来不行。
多继承:有多个继承的基类。继承的基类前可以些继承方式,缺省默认为私有继承。
基类对象的构造函数执行顺序与基类的继承顺序一致。
多继承如果不同基类有同名成员,那么可能出现歧义,这就是二义性 。
我们知道,继承就会自动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构造出派生类。那这样多继承就可能产生多个中间类。而实际上,我们希望多继承最终就是产生一个派生类,中间也是一个。因此多继承实际上除了第一个继承的基类,其他的都是派生类的”假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