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定义和使用结构体变量
9.1.1 自己建立结构体类型
变量大多数是互相独立的、无内在联系的。C语言允许用户建立由不同类型数据组成的组合型的数据结构,它称为结构体。
在程序中可以自己建立一个结构体类型:
struct Student{
int num; //学号为整型
char name[20]; //姓名为字符串
char sex; //性别为字符型
int age; //年龄为整型
float score; //成绩为实型
char add[30]; //地址为字符串
}; //要有分号
9.1.2 定义结构体类型变量
1.先声明结构体类型,再定义该类型的变量
2.在声明类型的同时定义变量
这种定义方法一般形式为:
struct 结构体名{
成员表列
}变量名表列;
3.不指定类型名而直接定义结构体类型变量
一般形式为:
struct{
成员表列
}变量名表列;
9.1.3 结构体变量的初始化和引用
在定义结构体变量时,可以对它初始化,即赋予初始值。
(1)在定义结构体变量时可以对它的成员初始化。
(2)可以引用结构体变量中成员的值,引用方式为
结构体变量名.成员名
(3)如果成员本身又属一个结构体类型,则要用若干个成员运算符,一级一级地找到最低的一级的成员。
(4)对结构体变量的成员可以像普通变量一样得进行各种运算。
(5)同类的结构体变量可以互相赋值。
(6)可以引用结构体变量成员的地址,也可以引用结构体变量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