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万事万物皆对象”
1.在Java语言范畴中,我们都将功能、结构等封装到类中,通过类的实例化,来调用具体的功能结构,比如比较基本的Scanner,String等。
2.涉及到Java语言与前端Html、后端的数据库交互时,前后端的结构在Java层面交互时,都体现为类、对象。
内存解析的说明
引用类型的变量,只可能存储两类值:null 或 地址值(含变量的类型)
匿名对象的使用
1.理解:我们创建的对象,没有显式的赋给一个变量名。即为匿名对象
2.特征:匿名对象只能调用一次。
3.使用:
通常使用对象需要先new一个,比如对于学生类Student的对象可以是 Student stu = new Student();
此处stu即为对象名,那匿名对象即没有赋予变量名 new Student();
方法重载
定义:在同一个类中,允许存在一个以上的同名方法,只要它们的参数个数或者参数类型不同即可,即同类同名不同参。
比如一个类中计算两数之和,可以定义一个方法addNum(int i,int j)来计算两个int型数据的和,但是想要计算double型则无法调用该方法,此时可以重载方法addNum,更改接受的参数为double类型,即addNum(double i,double j),在调用时根据传参不同会调用对应的方法。
定义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
格式:数据类型 … 变量名
当调用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时,传入的参数个数可以是:0个、1个、2个、…(也可以用于接收数组元素)
可变个数形参的方法与本类中方法名相同,形参不同的方法之间构成重载,形参类型相同的数组之间不构成重载。换句话说,二者不能共存。
可变个数形参在方法的形参中,必须声明在末尾,且最多只能声明一个可变形参。即:
public void show(int i,String … strs){} √
public void show(String … strs,int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