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量的类型
IEC 61131-3标准定义了9种不同的变量类型,表所示为变量的类型关键字和它们的用法。
变量的附加属性
IEC 61131-3标准在定义变量的同时,也定义了变量的附加属性(或限定符),并通过它们将附加的特性赋给变量。变量的附加属性在IEC 61131-3标准中,并非所有变量类型都具有附加属性。应用附加属性要遵循下列准则。
(1)在VAR,VAR_INPUT,VAR_OUTPUT,VAR_GLOBAL段内声明的变量允许使用附加属性RETAIN和NON_RETAIN。
(2)当功能块或程序实例中使用附加属性RETAIN和NON_RETAIN时,所有实例的成员都被处理为具有RETAIN和NON_RETAIN属性。除非成员本身是功能块,或者在功能块或程序类型的声明中明确被作为RETAIN和NON_RETAIN使用。
(3)在VAR_CONFIG实例中允许使用附加属性RETAIN和NON_RETAIN。这时,所有该结构变量的成员,包括嵌套结构的成员都具有相应的附加属性。
(4)当没有说明附加属性的变量初始化时,应根据热启动特性确定其初始值。
(5)附加属性CONSTANT说明该变量是不允许改变其值的特殊变量。因此,同时对某个变量附加CONSTANT和RETAIN属性是没有必要的。这时,只需用CONSTANT的附加属性。在掉电后的热启动时,该变量仍可保持该常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