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的概述
(1)继承: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独一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再定义这些属性和行为,只要继承那个类即可。
(2)继承的格式:
通过extends关键字可以实现类与类的继承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
}
被继承的这个类称为父类,基类或者超类;
继承类可以称为子类或者派生类。
(3)继承的好处和弊端:
继承的好处:
可以继承父类的成员,提高代码的复用性和维护性。
继承的弊端:
让类和类产生了关系,增加了耦合性,软件的设计原则遵循高内聚,低耦合。
继承其实就是把多个子类共性的部分向上抽取到父类中。
(4)Java中继承的特点:
(1)Java中只支持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但是支持多层继承。
(2)子类只能继承父类非私有的成员。
(3)构造方法不参与继承,构造方法的作用就是在初始化子类时,要先初始化父类。
Object类:是所有类的顶层父类,所有类都是直接或间接继承它。
2.继承中变量的访问规则
(1)子类中的成员变量和父类中的成员变量名称一样:
访问原则:“就近原则”
在子类的方法的局部范围找,有就使用
在子类的成员范围找,有就使用
在父类的成员范围找,有就使用
如果还是找不到,就会报错
(2)super和this的区别
this 代表的是本类的一个引用,哪个对象使用了this,这个this就代表谁。
super 代表的是父类存储空间的标识(可以理解成父类的引用,可以操作父类的成员)
(3)this和super的使用
关键字使用 | 代表含义 |
---|---|
this.成员变量 | 调用本类的成员变量 |
super.成员变量 | 调用父类的成员变量 |
this( ) | 调用本类的构造方法 |
super( ) | 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
this.成员方法 | 调用本类的成员方法 |
super.成员方法 | 调用父类的成员方法 |
变量访问原则案例:
class Fu {
public int num = 10;
public Fu() {
}
}
class Zi extends Fu{
public int num = 20;
public Zi() {
}
public void show() {
int num = 30;
System.out.println(num);
System.out.println(this.num);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
}
}
class 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Zi z = new Zi();
z.show();
}
}
System.out.println(num);这一行语句,先在局部找num,找到了,就使用了局部的num,此时num=30;
System.out.println(this.num);在这一行语句中,this代表调用这个函数的对象,此时zi调用了show函数,这是的this就代表zi这个对象,zi里面也有num这个成员变量,这时num=20;
System.out.println(super.num);在这一行语句中,super代表父类的一个引用,调用父类的num,此时num=10;
3.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当创建子类对象时,会先去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在创建子类对象时,子类要继承父类的成员,甚至还要使用父类的成员,如果先不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子类何谈继承父类数据以及使用父类数据。
在每个构造方法中,有一条默认语句,super();
这条语句就是去访问父类的空参构造方法,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
父类提供了有参构造,这是系统就不会提供空参构造方法,但是在每个构造方法中,有一条默认语句,super();这时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就会出错,因为父类没有空参构造方法。这时调用父类的有参构造即可。因为super的作用就是初始化父类的数据,只要初始化父类的数据就行。
注意:super()语句必须位于第一行
super(); this();不能在构造方法中共存
因为super(); this();都必须位于构造方法第一行
4.方法重写
当子类出现和父类一模一样(返回值类型、参数列表、方法名)的方法时,就会发生子类方法覆盖父类方法的现象。所以在调用时,会以子类重写过后的为准。
方法重写机制存在的原因:子类对父类的实现不满意,想要自己去实现。那么子类就提供一个和父类一模一样的方法。按照自己的需求去重写,重写过后就会以自己的为准。
@Override //注解:可以检测该方法是不是重写父类的
不报错就是重写父类的方法
报错就不是重写父类的方法
Ctrl+O 快捷键生成重写方法
方法重载:可以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同名方法,要求形参的个数或者形参类型不同就可以,不拿返回值类型区分。
方法重写:要有继承的先决条件,子类出现了和父类一模一样(形参列表、方法名、返回值类型)的方法,就会发生方法覆盖现象。
方法重写的注意事项:
(1)父类私有的方法子类不能重写,因为子类都不能继承该方法,所以更不可能对该方法重写。
(2)构造方法不能重写,父类的构造方法就是在创建子类对象时,先要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完成父类数据的初始化。
(3)静态方法不参与重写。//可以用注解检测@Override
(4)子类在重写父类方法时,权限修饰符不能比父类低,要比父类的高或者一样。
当想用父类的功能但是父类的功能又不完整,我们没有必要用方法重写完全推翻父类的功能。
这时我们用方法重写去super去调用之前的方法,然后在下面实现更多的功能。
5.final关键字
final可以修饰成员变量,局部变量,成员方法,类。
final修饰变量,此变量为一个常量,这就是自定义常量。常量名使用大写字母命名。
public static final boolean FLAG=true;//公共的静态常量
final修饰方法,此方法不能被子类重写,只能继承。
final修饰类,此类不能被继承。
final修饰基本数据类型,指的是,值不能再次被改变。
final修饰引用数据类型,指的是,地址值(指向)不能再次被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