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状态控制
1、技术状态控制相关程序描述要求
- 一般承制单位均有《设计开发控制程序》或《设计更改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或《偏离许可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产品和服务的技术状态进行控制的路径、方法、程序、使用表单的描述,根据产品的配套级别识别了较为适宜的控制内容,职责分工也比较明确。
- 当产品合同规定的技术状态文件控制要求在现有程序中未覆盖或不适用时,承制单位根据订购方的要求编制技术状态控制程序和方法。
- 技术状态文件工程更改、偏离和让步应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要求。
2、技术状态控制的对象
控制更改、偏离和让步。
- 更改的类别
技术状态更改一般分为I类、II类和III类,承制单位可以根据管理要求细分更改类别,但是必须遵守军标的更改原则。按照产品定型(或状态鉴定)前、后分别描述。
I类更改。
更改功能基线、分配基线,致使下列任意要求超出规定的限值或容差值,下列更改均属I类技术状态更改。
a.性能功能。
b.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保障性、安全性、生存性、环境适应性和电磁兼容性等特性。
c.外形尺寸、质量、质心、转动惯量。
d.接口特性。
e.规范中的其他重要要求(如研制规范或系统规范特别描述的需要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