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状态管理-技术状态记实
1、记录和报告的对象和内容
记录和报告的对象是技术状态项与技术状态信息。
技术状态项:即选定作为独立管理的客体的标识情况、与技术状态信息的一致性、偏离、更改、不合格处理状况、验证情况;版本状态及升级历程信息、当前的状况、其功能特性、物理特性审核情况。
技术状态信息(或技术状态文件):基线文件清单及文件标识号、批准情况、数据安全性(如备份)管理状况,更改的提出-审批-实施全过程情况,当前的状况、技术状态审核情况。
2、记录和报告的时机
方案阶段开始。
3、记录和报告的执行者
承制方、分承制方。
4、记录和报告的形式
双方合同约定或协商的方式,定型时,承制方向订购方提交所有的技术状态信息;承制方向分承制方或供方下发技术状态文件(基线)、更改说明、偏离许可的情况。
5、需要获得记录和报告的利益相关方(对象)
订购方、承制方、分承制方,任何一个承担选定的技术状态项的管理对象的承制方,其记录的内容包括了其上游、下游方及自己内部的技术选择项相关的技术状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