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设计目标:
开闭原则、里氏代换原则、迪米特原则
设计方法:
单一职责原则、接口分隔原则、依赖倒置原则、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开闭原则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要求:
软件系统中不变的部分抽象成接口
接口满足最小功能设计原则
模块调用通过抽象接口
里氏替换原则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的使用其派生类的对象。
条件:
不应该在条件判断语句中判断派生类的类型
派生类可以出现在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并代替它。
迪米特原则(最少知道原则)
实体类只与“朋友”直接通信
“朋友”条件:
- 当前对象本身(this)
- 以参数形式传入当前对象方法中的对象
- 当前对象的实例变量直接引用的对象
- 当前对象的实例变量如果是一个聚集,聚集中的元素也都是朋友
- 当前对象所创建的对象
单一职责原则
一个类只能具有一个职能
职能定义:
一个类的一个职能是指引起该类变化的一个原因
接口分离原则
要求:
接口最小原则,不应该把用户不使用的方法塞进同一个接口中。
依赖倒置原则
要求: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抽象
抽象不依赖细节,细节依赖抽象
经典的高层依赖低层:
面向过程程序设计:
依赖倒置: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新的对象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
就是说,要尽量的使用合成和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