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针可以指向对象:指针的数据类型和对象的数据类型必须一样;(Car car=new Dog() 这个是错误的,因为car的数据类型是Car类型)。
2, 在有了继承之后,指针的数据类型可以和对象的数据类型不一样。如果存在继承关系,那么父类类型的指针可以指向子类类型的对象。例如:Dog,Pig,Cat这三个子类继承Animal父类
Dog dog =new Dog(); Cat cat=new Cat();//一定是正确的
Animal animal1=new Dog();Animal animal2=new Cat()//如果有继承关系Dog extends Animal就正确
Object object1=new Dog(); Object object2=new Dog();//正确。Object类型的指针可以指向任意类型对像。
这种将子类对象赋给父类指针的语法称为”向上转型“,隐式的。越向上转型,不可访问的对象就越多,越向上转型,指针数据类型越抽象。
3,继承是向上转型的前提,向上转型是多态的前提,向上转型的副作用:指针无法访问下级对象中的成员。”向下转型“需要显式的强制转换,通常伴随着instanceof做类型判断。指针向下转型为下级类型,就又可以访问下级对象中的成员了
如果使用了”向上转型"实现了多态指针,在用指针操作对象的时候又不想做“向下转型”,可以使用方法重写来实现
4, 思考:Animal类型的指针为什么不能调用show()方法,因为Animal没有show()方法,我们需要从子类中调用show()方法
(1)在父类Animal中添加一个show()方法
animalArray[i].show();此时animalArray[i]不需要向下转型也可以调用show()方法
(2)当子类中出现与父类的同名方法的时候,就存在方法重写的关系,那么此时当使用父类类型指针调用方法的时候,如果当前子类中存在满足重写关系的方法的时候,会自动向下去调用子类重写的方法。
5,abstract关键字:抽象 可以修饰成员方法和类,成员方法被abstract修饰后,被称为方法/虚方法,没有{}方法体
类被abstract修饰后,被称为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当一个类中出现抽象方法时,这个类必须为抽象类,抽象方法必须出现在抽象类中,而抽象类中不一定必须有抽象方法。例如:Animal类被abstract修饰,成为抽象类。Animal animal=new Animal();//报错,抽象类不可以被实例化,抽象类天生就是父类,天生就是被子类继承的。子类继承父类的时候,如果父类中有抽象方法,子类必须重写,除非把子类也变为抽象类,让子类的子类去重写(实现)。
Dog dog=new Cat();Cat cat=new Dog()//不正确
final的作用
修饰类--最终的
修饰变量,称为常量,值不可以修改。
修饰方法,称为最终方法,方法不可以被子类重写。
修饰类,称为最终类,类不可以被继承
abstract关键字是否可以与final同时出现?
或者这么问 能不能同时用absract和final修饰类或者方法
答案:不能
原因:
1.abstract修饰的类称为抽象类,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只能被继承,而final是阻止类被继承
2.abstract修饰的方法称为抽象方法,抽象方法必须让子类重写,而final是阻止子类重写
final的变量能改吗?
如果final修饰的变量是基本数据类型,指向常量池,那么不可以改
如果final修饰的变量是引用类型数据,指向堆,那么指针不可以修改,但指针指向对象中的成员或者数组元素是可以改的
final修饰的数组能实现扩容吗?不能进行扩容
6,面向对象整理
(1)面向过程和面向对象是区别:
1)面向过程编程思想不考虑封装,继承,多态这些事情,直接定义数据为静态变量,用静态函数操作数据,基于过程编码。面向过程编码,代码不具有可复用性和可扩展性。(静态变量,静态方法,静态代码块)
2)面向对象编程(OOP)思想需要先抽象出实体的结构,并用类进行封装,用成员变量表达实体的属性,用成员方法封装对实体属性的操作,提供构造方法构造对象,基于对象编程。面向对象编码,代码具有可复用性和可扩展性。(成员变量,成员方法,构造方法)
举例:实现汽车租聘系统
面向过程的思想:定义多个静态数组,存储汽车各项数据,直接定义静态函数实现各种业务过程。
面向对象的思想:先抽象出汽车实体结构,并使用汽车类进行封装,然后创建汽车数组存储汽车实体的数据,再考虑业务功能实现。
(2)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
1)封装:用成员变量来描述对象的属性,并用private /ˈpraɪvət/进行私有化封装,不对外暴露对象属性,防止外部对属性误操作。用成员方法来封装对属性的操作,并暴露给外部调用。典型的成员方法就是setter和getter,setter是提供给外部进行属性设值,getter是提供给外部读取属性的值。
2)继承:
1.继承是Java中类与类之间的一种关系
2.关键字:extends
3.发生继承的类称为子类,被继承的类称为父类。一个类只能有一个继承一个父类, 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4.java不支持多继承,只支持单继承,但支持多级继承。
5.如果一个类没有显示继承父类,则隐式继承Object类
6.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非私有化成员
7.父类的构造方法不能被子类继承,但是可以被super()调用
8 .父类的静态成员与继承无关
9. 如果父类中有抽象方法,子类必须要重写,除非子类也是抽象类,让子类的子类去重 写(实现)
3) 多态
先有继承而后有多态,多态的反义词是单态
1.指针的多态(数组的多态,参数的多态,返回值的多态,归根到底都是指针的多 态)
指针是引用类型的变量,指针可以是静态变量,成员变量,局部变量/参数/返回值
如果指针是具体的子类类型,则指针是单态指针,只能指向具体的子类对象。例如:Dog dog;
如果指针是抽象的父类类型,则指针是多态指针,可以指向任意的子类对象。例如:Animal animal
2.方法的多态(1.基于重载实现 2.基于重写实现)
重载是编译时多态的体现
重写是运行时多态的体现
4)重载和重写的区别
重载(overload)是编译时多态的体现
1.重载发生在同一个类中,Java允许多个方法同名存在,但必须满足方法重载的要求
2.方法名相同,但是方法的参数列表不同(可以是参数个数不同,或者是参数类型不同)
5 ).静态方法,构造方法,成员方法都可以重载
重载与面向对象无关
重写(override)是运行时多态的体现
1.重写发生在子类与父类之间,子类重写父类的方法,其目的是:当使用父类型的指针调用子类方法的时候,可以无需做向下转型。
2.子类方法与父类方法同名
3.访问修饰符要大于等于父类方法
4.参数的个数必须与父类一样,参数类型可以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参数类型
5.返回值类型可以小于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6)抽象类和抽象方法的关系
1,抽象类和抽象方法都需要使用abstract关键字修饰
2,抽象方法必须出现在抽象类中,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必须被子类重写
3,抽象类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没有
7)普通类和抽象类的区别:
普通类可以实例化,也可以被继承。
抽象类不可以实例化,只能被继承。(实例化就是new构造方法()创建对象)
8)向下转型和向上转型的区别
向上转型
1.将子类对象/指针赋给父类指针的语法称为“向上转型”,隐式的
2.继承是向上转型的前提,向上转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多态指针
3.向上转型的副作用:指针无法访问下级对象中的成员(除非发生重写)
向下转型
1.将父类型指针赋给子类型指针的语法称为 ”向下转型“需要显式的强制转换,通常伴随着instanceof做类型判断。否则可能会出现ClassCastException(类型转换异常)
2.指针向下转型为下级类型,就又可以访问子类中特有成员了(非重写的成员方法)
9)访问权限修饰符
修饰符 | 当前类 | 同包 | 子类 | 其他包 | |
private | 私有的 | 可见 | 不可见 | 不可见 | 不可见 |
(default) | 默认的 | 可见 | 可见 | 不可见 | 不可见 |
protected | 受保护的 | 可见 | 可见 | 可见 | 不可见 |
public | 公有的 | 可见 | 可见 | 可见 | 可见 |
private的特点:只有本类可见
(default)的特点:只有同包可见
protected的特点:子类可见
public的特点:任何地方都看见
10)接口
1. 接口也是一种源代码文件
定义类的关键字是class
定义接口的关键字是interface
2.接口的出现让Java也能够实现多继承,一个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但是可以继承多个接口
子类继承父类,关键字是extends
子类实现接口,关键字是implements,
3.接口与抽象类进行比较
相同点:
1.都可以作为指针的类型,实现多态指针
2.都不可以实例化
不同点:
1.抽象类用abstract class定义,接口用interface定义
2.抽象类用extends继承,接口用implements实现
3.类只能单继承,接口可以多实现
4.虽然两者都不可以被实例化,但是抽象类可以有构造方法,接口不可以有构造方法
5.抽象类可以有抽象方法,也可以有具体方法,接口只有抽象方法而且接口中所有的方法默认是“public abstract”修饰的
6.抽象类可以有成员变量,接口不能有成员变量,只能用静态常量
如何理解接口?如何理解面向接口编程
代码中存在依赖和调用关系,应该面向接口编程
调用方----被调用方
被调用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