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继承、多态、抽象类与接口 (2)

5.2 Object类

        在开始学习使用class关键字定义类时,就应用到了继承原理,因为在Java中,所有的类都直接或间接继承了java.lang.Object类。Object类是比较特殊的类,它是所有类的父类,是Java类层中的最高层类。当创建一个类时,总是在继承,除非某个类已经指定要从其他类继承,否则它就是从java.lang.Object类继承而来的,可见Java中的每个类都源于java.lang.Object类,如String、Integer等类都是继承于Object类;除此之外自定义的类也都继承于Object类。由于所有类都是Object子类,所以在定义类时,省略了extends Object关键字。

        在Object类中主要包括clone()、finalize()、equals()、toString()等方法,其中常用的两个方法为equals()和toString()方法。由于所有的类都是Object类的子类,所以任何类都可以重写Object类中的方法。

        5.2.1 getClass()方法

getClass()方法是Object类定义的方法,它会返回对象执行时的Class实例,然后使用此实例调用getName()方法可以取得类的名称。语法如下:

getClass().getname();

        可以将getClass()方法与toString()方法联合使用。 

        5.2.2 toString()方法

        toString()方法的功能是将一个对象返回为字符串形式,它会返回一个String实例。在实际的应用中通常重写toString()方法,为对象提供一个特定的输出模式。当这个类转换为字符串或与字符串连接时,将自动调用重写的toString()方法。

        5.2.3equals()方法

        比较“==”运算符与equals()方法,“==”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引用是否相等,而equals()方法比较的是两个对象的实际内容。

        equals()方法的默认实现是使用“==”运算符比较两个对象的引用地址,而不是比较对象的内容,所以要想真正做到比较两个对象的内容,需要在自定义类中重写equals()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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