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是一个增强的模块,所以所有类定义中的特性都同样适用于模块定义。
(2)Ruby程序中总是存在一个当前对象:self,类似地,也总有一个当前类或模块存在,当定义一个方法时,该方法将成为当前类的一个实例方法。
(3)当通过class关键字打开一个类时,这个类就成为当前类。
(4)Module#class_eval()方法(module_eval())方法可以在不知道类名的情况下打开一个类,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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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f
add_method_to(a_class)
a_class.class_eval
do
def
m
'Hello'
end
end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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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类变量是以@@开头的变量,类变量与类实例变量不同,它们可以被子类或者类的实例所使用
(6)单件方法,可以给当个对象添加方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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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 =
"Just a regular string"
def
str.title?
self
.upcase ==
self
end
str.title?
#=>false
str.methods.grep(/title?/)
#=>["title?"]
str.singleton_methods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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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方法的实质就是:它们是一个类的单件方法
(8)Module#attr_reader()、attr_writer()、attr_accessor()可以用于生成读、写、两者都生成
(9)eigenclass,获取一个eigen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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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j = Obejct.
new
eigenclass =
class
<< obj
self
end
eigenclass.
class
#Cla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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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eigenclass只有一个实例并且不能改被继承
(11)到调用一个对象调用单件方法时,如果对象有eigenclass,先去eigenclass找,再向上找父类
(12)alias :new_name :old_name 可以用来给方法取别名。alias是个关键字,和他类似的还有一个Module#alias_method方法
(13)环绕别名:
(1)给方法定义一个别名
(2)重定义这个方法
(3)在新的方法中调用老的方法
(14)加上eigenclass后的类关系图:
由于图已经比较乱了,Class类的class箭头没有给出,Class.class #=> Class
从上图,可以看出很多的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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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类(class指向Class)和它的eigenclass以及父类和父类的eigenclass总是存在一个四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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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对象与他的类和对象的eigenclass总是存在一个三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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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by真正的方法查询,其实是先找接收者的eigenclass,在向上找父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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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特殊的一点是BasicObject的eigenclass的父类是Class,所以所有的类按上面的方法查找方式,都会找到Class类,才会都有new方法和superclass(new方法和superclass方法是Class的实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