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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北京晨报
李某入职一家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仅一个多月,就入侵公司4台电脑,非法盗取多个期货户和证券户等账号和密码。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李某是硕士研究生文化,今年3月9日入职北京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软件工程师。4月14日10点多,李某进入该公司位于朝阳区的办公地,利用其下载至U盾内的密码破解软件,侵入公司四台员工电脑,盗取电脑内储存的公司多基金交易系统代码数据,其中有21个期货户、12个证券户、3个期权户的账号及密码,另有4名员工的期货账号及密码。后李某于4月18日被抓获归案。
庭审中,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李某获取的公司数据没有外泄,未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公司亦对其表示谅解,且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悔罪,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授权非法获取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内存储的数据,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李某在入职后的较短时间里即实施本案犯罪,足见其主观恶性,结合其所在公司的经营性质和运营模式,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对公司的数据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一审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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