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电价机制根据用户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包括居民、农业以及一般工商业(含大工业用户)三大类。以下是针对这三类用户的电价机制详解:
居民电价
- 目录销售电价:对于居民用户,国家保留了目录销售电价,这意味着居民用电价格由政府定价,并保持相对稳定。
- 阶梯电价制度:为了促进节能减排,许多地区实施了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即按照用户的月度或年度用电量划分为不同的档次,随着用电量的增加,每档电价逐步提高。
- 峰谷分时电价:有条件的地方正在推广居民峰谷电价机制,逐步拉大峰谷电价价差,鼓励居民在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以实现削峰填谷的作用。
农业电价
- 保障供应与现行电价政策:农业用电同样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执行现行的目录销售电价政策,低价电源优先用于保障农业用电,确保农业生产活动不受影响。
- 稳定性:与居民电价类似,农业电价也保持相对稳定,不参与市场化改革中的浮动调整。
一般工商业电价(包括大工业用户)
- 取消目录销售电价:自2021年起,中国逐步取消了一般工商业及大工业用户的目录销售电价,推动这些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
- 代理购电机制:对于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一般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提供代理购电服务,代理购电价格由平均上网电价、辅助服务费用等构成。
- 输配电价和附加费:即使取消了目录销售电价,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仍然按照现行规定收取,且需遵守所在省份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 同网同价:部分地区实现了工商业用电“同网同价”,即将大工业用户和一般工商业用户统一到同一标准之下,简化了电费计算方式并促进了公平竞争。
分时电价机制
- 优化峰谷电价机制:根据不同地区的电力供需状况,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通常系统峰谷差率超过40%的地方,峰谷电价价差原则上不低于4:1;其他地方原则上不低于3:1。
- 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基于系统最高负荷情况合理确定尖峰时段,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旨在更好地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减少对电网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