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P销售发票清账后,用VF11可以直接取消而不经过FBRA冲销
财务反馈2019年已清账销售发票被VF11直接冲销了,如下图所示:
这确实与我们得常规认知是不相符的,一般销售发票清账后,要取消,必须先FBRA重置冲销后,才可以用VF11取消的,流程如下:
在S4 2020版系统测试如下:
先对销售发票清账,如下图所示:
再用VF11直接取消,系统确实没有任何错误提示,冲销凭证保存成功,如下图所示:
系统在VF11这里,也没有做任何增强控制,那到底是啥原因造成与我们常规认知不相符的这种情况呢。
经过查询发现在发票类型(VOFA)中,复制请求这里为空,如下图所示:
重新赋值为“29”,如下图所示:
再新建SO(135772),并发货过账,然后开票收款清账后,凭证流如下:
用VF11直接取消发票3000009,系统报错,如下图所示:
用FBRA重置冲销发票3000010后,再VF11取消发票,系统不再报错,凭证流如下:
T-CODE:FBRA,重置冲销发票3000010,如下图所示:
T-CODE:VF11,取消发票3000010,系统不再报错,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