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象是什么?
对象一定是具有某种行为的实体,这种行为可以是内在的、自我的、封闭的行为,也可以是与其它对象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行为。因此对象存在前提就是必然会发生某种行为,这是对象存在的前提。反过来说,形式上的对象是没有任何意义,为了体现所谓面向对象而设计无谓的对象也是没有意义的。
其次,对象的本质是什么?
软件设计范畴中的对象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因此它必然来源于现实,但又不完全等同于现实中的“对象”。设计软件的过程中,需要对所处理领域中的各种具体现象进行挖掘和分析。这个过程是非常痛苦的,人往往会以直观的、平铺式的眼光去观察、来思考,因为这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容易做到的。直观浅显的表述现实,转而以软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象,它不是纯粹的对象,它被赋予了太多的责任和义务,它不单纯,同样它的负担会很重,它会常常被人指手画脚,它工作地很累。这是所谓的多面手对象,很显然它最终会被累垮,为防止这种情况,需要为其减负,让其承担单一的职责,承担简单的任务。经过提炼和高度抽象的对象必然是简单的、单纯的。
再次,后面思考了再写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