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被称为“世界数据治理元年”。在这一年的5月25日,《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在经过两年的缓冲期后正式步入执法阶段。作为全球首部全面的个人数据保护法,它的出台极大地影响了欧洲乃至全世界的数据保护立法进程。就在GDPR正式实施不久,美国加州便匆忙通过了CCPA草案,而我国于去年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与《数据保护法》在制定过程中也参考了GDPR的个人数据保护框架。
除了其在立法上的先锋地位,GDPR的高额罚金也是其备受瞩目的原因之一。GDPR生效不到四年,其罚款金额逐年增长:2018年仅为43.6万欧元,2019年7200万欧元,2020年1.71亿欧元,2021年上涨至惊人的10亿欧元。在GDPR的罚款名单上不乏多家互联网巨头,截止目前,被罚金额最高的企业是亚马逊。2021年7月,卢森堡的数据监督管理机构以“不遵守一般数据处理规则”为由,向亚马逊收取了7.46亿欧元的罚款。
GDPR罚单金额排行
来源:statista
虽然就现阶段而言,中国互联网企业的主要出海地区是东南亚、中东、北美等地区,但欧盟世界前三的经济体量与较高的消费水平也在不断吸引着中国企业。而欧盟作为发展成熟程度相当高的市场,也通常被认为是海外市场中的高岭之花,获取市场难度高,但一旦成功,能大幅提振品牌信心与国际知名度,TikTok和Shein就是很好的例子。
一方面,出海欧洲的中国企业队伍日益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