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语言层面上,是有将观察者模式用“事件委托”的方式来处理。
“委托”是一种应用方法的类型。
代理是一种用来解决问题的方法。
其实2者没有可比性。
从实现功能上讲,
代理是提供一种“一个类对另外一个类的控制权。”是类与类之间关系。
委托提供了“一种方法的执行会同时执行加载在上面的方法”。是方法与方法之间的关系。
委托可以代替代理,但是代理不能代替委托。
委托可以动态加载方法,代理不能实现。
委托对象所加载的方法不一定要属于同一个类。但是代理的类必须属于同一个类。
文章转载自 编程设计模式中委托 和代理模式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