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华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实践合作单位评定相关文件要求与规定,经各申报单位申请、答辩,以及大数据研究中心实践合作单位评审小组评定,现将大数据研究中心2023年度春季课程《大数据系统基础A》实践项目合作单位及项目公示如下(注:排名按照项目类别划分,不分先后):
2023年度春季课程《大数据系统基础A》实践项目合作单位及项目评审结果
公示时间:2023年1月9日-2022年1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节假日除外)向清华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提出,邮箱:sjkxyjy@mail.tsinghua.edu.cn,地点:伟清楼201。
清华大学大数据研究中心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