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种说法是:25-28周岁之间为初级剩女;28-32周岁之间为中间剩女;32-35周岁之间为高级剩女;35周岁往上就是特级剩女,当尊之为“齐天大剩”。
28岁之前没有走进婚姻生活完全是“正常”现象,与“剩”字无关。因此,至少应将“剩女”的年龄标准定在28(乃至30)岁以上。此外,50周岁以上因丧偶或离异导致再次单身的女性不应该被划入“剩女”之列,原因似乎不必详说。
剩女之所以被剩下还可以从下面几个方面看:
第一,心高气傲,自我定位与社会现实之间出现不同程度的偏离,这是几乎所有剩女都表现出来的最鲜明特质,她们对于自己的个人特长与优势(比如美貌、才学、性格、收入等)有着发自肺腑的“自信”。对生活充满了各色的“批判”,而且不喜欢或不善于妥协,甚至傲视一切“庸俗”,一种近乎“完美主义”的生活理想引导着她们在择偶的道路上越走越窄。在这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男性都难入其“法眼”。
她们看中的男性却往往只存在于荧屏上或各色的故事传说中;再或早已“为她人夫”,这导致自己的择偶标准严重偏离于社会现实条件;再加之由同样原因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