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七大原则
- 开放封闭原则: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意味着在设计模式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将代码的扩展和修改分开处理,对于可以通过扩展来实现的功能,我们应该选择扩展代码,而对于必须修改现有代码才能实现的功能,我们应该避免修改现有代码。
- 单一职责原则: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也就是说,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如果一个类承担了太多的职责,那么当其中任何一个职责发生变化时,都可能影响到整个系统。
- 里氏替换原则:子类应该能够替换掉其父类。这意味着在设计模式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使用继承来实现代码的复用,同时也要确保子类能够完全替代掉父类,不会出现兼容性问题。
- 依赖倒置原则: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这意味着在设计模式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将高层模块和底层模块解耦,让它们都依赖于一个抽象,这样可以提高代码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
- 接口隔离原则: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这意味着在设计模式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将接口拆分成更小的部分,每个部分只包含必要的方法,这样可以减少客户端对不必要接口的依赖,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
- 迪米特法则:一个对象应当对其它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这意味着在设计模式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度,让每个对象只关心自己的事情,这样可以提高代码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尽量使用组合/聚合,而不是继承。这意味着在设计模式中,我们应该尽可能地使用组合和聚合来实现代码的复用,而不是使用继承,因为继承可能带来一些潜在的问题,比如父类的修改可能会影响到所有的子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