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设计模式初学者来说,GoF的这本设计模式(可复用面向对象软件的基础)是有些难理解的,因此我先看了视频教程,附上教程链接网址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52251106/?p=2。
以下是我的学习笔记整理,分享给有需要的朋友,记录的比较简单,如有不理解的地方可以看原教程视频链接,或者留言给我,本小菜和你一起探讨。
1.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底层模块(变化),二者都依赖于抽象(稳定)。
抽象(稳定)不应该依赖于实现细节(变化),实现细节应该依赖于抽象(稳定)。
2.开发封闭原则(OCP)
对扩展开放,对更改封闭。
类模块应该是可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
3.单一职责原则(SRP)
一个类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变化的方向隐含着类的责任。
4.Liskov替换原则(LSP)
子类必须能够替换它们的基类(IS-A)。
继承表达类型抽象。
5.接口隔离原则(ISP)
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用的方法。
接口应该小而完备。
6.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类继承
类继承通常为“白箱复用”,对象组合通常为“黑箱复用”。
继承在某种程度上破坏了封装性,子类父类耦合度高。
而对象组合则只要求被组合的对象具有良好定义的接口耦合度低。
7.封装变化点
使用封装来创建对象之间的分界层,让设计者可以分界层的一侧进行修改,而不会对另一侧产生不良的影响,从而实现层次间的松耦合。
8.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不将变量类型声明为某个特定的具体类,而是声明为某个接口。
客户程序无需获知对象的具体类型,只需要知道对象所具有的接口。
减少系统中各部分关系的依赖关系,从而实现“高内聚、松耦合”的类型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