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上卷)》第一版勘误
书本第64页:过度翻译
程序运行的结果使用英文本身更合理,无需特别翻译成中文。
书本第75页:过度翻译
程序运行的结果使用英文本身更合理,无需特别翻译成中文。
书本第81页:翻译错误
原书翻译如下:
学习this的第一步是明白this既不指向函数自身也不指向函数的词法作用域,你也许被这样的解释误导过,但其实它们都是错误的。
建议修改为翻译:
学习this的第一步是明白this不是什么?即this既不是指向函数自身也不指向函数的词法作用域.
书本第89页:应该属于笔误
在两段代码的中间有一句话多了一个英文字母,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1]:
参考文献:
[1]《你不知道的JavaScript(上卷)》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