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学习笔记,一天一记:
1.构造函数只能在构造器中调用,而且只能调用最多一个构造函数。
2.如果一个类没有实现构造器,那么就有一个默认构造器(无参);如果实现了一个构造器之后,必须有一个无参构造器。
3.finalize()函数释放资源不靠谱,对于占用的一些系统资源比如文件句柄等,最好还是自己实现一个方法释放。
4.static的成员变量必须声明在顶层类,内部类无法生成,直接编译错误。
5.注意:int[] a = {1,2,3};和int[] a = new int[]{1,2,3};是有差别的。前面的容量是固定的,后面那个是可以改变的。
6.垃圾回收器:目前没有一个JVM是基于引用计数来实现的。JVM需要单独扩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