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只能被用作其他类的基类。抽象类就是用来被继承的。它不能被实例化,使用abstract修饰符声明。
注:抽象类可以包含抽象成员,但不是必须的。成员可以是抽象成员和普通成员的任意组合。
抽象成员是被设计来被覆写的函数(方法)成员。特征如下:
1.抽象成员只能声明在抽象类中,它被用abstract修饰符标记。2.它没有实现代码块。代码块被分号代替。
3.抽象方法必须在派生类中被覆写。但不能把virtual附加到abstract修饰符。
4.同虚方法,派生类中抽象方法的实现必须指定override修饰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