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马化腾与马云的私交还不错,淘宝初起,马云差钱,专程找过马化腾,但是只拿15%的股份出来让马化腾投,后者觉得占比太少,不到50%就不愿意投,后来马云从孙正义那里拿到了钱,除了稍微有些“后悔”,马化腾也挺高兴,两人同是华夏同学会的成员,走动不算少,加上马明哲一起,三马联手卖保险也是其乐融融的合作。
最开始让马云感到气味不对的,不是微信,是2012年腾讯组织架构重组,成立了腾讯电商控股公司(ECC),开始尝试独立经营电子商务,要在“2年之内弯道超车”,对内整合凌乱的电商系统,如拍拍网、QQ商城,对外收购重量级平台和商家,如易迅网、好乐买、珂兰钻石。马云在2013年年初还在放风,称“那些在平台和电子商务间不断摇摆的企业将一定会遭遇死亡”,但是后来微信开通支付功能、相继接入易迅网、微生活等腾讯自家兄弟业务,马云就压力剧增了。
移动时代的电商,从规则上相对PC时代就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变化,众所周知,除了量大却利薄的3C类商品,PC电商平台的主要消费群体以女性为主体,无论是淘宝还是天猫,对于女性用户都不仅仅是一个“解决购物需求”的产品,而更偏向于一个“解决逛街需求”的产品。阿里巴巴副总裁张宇(语嫣)在大概2009年的时候就在一场分享上说过,淘宝的页面,从一开始就是根据女性的审美去做的,包括淘宝的广告都有很强烈的女性化的痕迹。然而,这个用户习惯的养成,一方面得益于PC场景,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商户的良莠不齐迫使用户必须花费大量时间进行挑选。到了移动时代,用户性别的天平开始重新倾斜,男性用户率先成为移动终端新兴应用的尝鲜群体,所谓微信支付的痛点——便利性开始迎合男性在寻求解决方案上倾向“一键抵达”的需求(相反,这从来都不是女性的需求),加上从C2C到B2C的行业趋势,商家的品质也得到了保障,一款高频的入口级应用配备一座商品齐全的内置商场,足以在手机上让阻断用户访问天猫和淘宝的动机。
2010年年初,乔布斯在苹果内部回忆上对着大多数高层和骨干员工咆哮:“我们没有进入搜索市场,它们(指Google)却进入了手机市场,毫无疑问,它们想要毁掉iPhone,我不会让他们得逞!它们自诩‘不作恶’就他妈的是在胡扯!”
当年晚些时候,路透社采访Google的联合创始人之一拉里·佩吉,后者表示无辜:“乔布斯的有些言论是在篡改历史,我们没有说过不进入手机市场这样的话,Android也并非是跟随苹果的产物。”
这起事件,至少暴露出商业社会——即使是在互联网行业——所具备的通行潜规则:
巨头与巨头之间,会在私下接触并达成某些不公开的协议,约定各自业务的边界,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合作,当Android曝光之前,Google的产品一直都是苹果iPhone等终端设备的默认预装选项,而一旦苹果意识到Google有威胁自己业务的举动发生,哪怕自己的地图应用远未成熟,苹果也要强硬的将其取代Google地图,用以还击和自保。
很难说这种“默契”一定就是非法的,但是美国的反垄断机构已经为此调查过苹果和Google多次,崇尚自由市场的美国,自从在19世纪末期在多个行业产生托拉斯组织并引起经济风险之后,美国国会就通过了相当严苛的反垄断法案,限制企业通过相互协作来保护地位、排斥竞争,苹果、Google、英特尔等公司曾达成过“互不挖角”的君子协议,也在经历诉讼和美国司法部的介入后宣布作废,硅谷的高科技公司如今也都不得签订任何妨碍竞争的协议。
不过,中国不是美国,“垄断”这个词汇,在中国要么被滥用,要么被无视,不仅法律尚在追赶时代变化,连互联网巨头本身都是迷茫大于理解。
当马云掀起阿里针对腾讯的全面进攻、将“垄断”、“不安全”、“不伟大”等诸多炮弹射向对岸,中国互联网史上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巨型战争,正在爆发,但是缘由却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
评论者在指点BAT划治天下时侃侃而谈:百度控制内容、阿里主宰交易、腾讯把持社交,然而,这三项功能之间其实是没有物理屏障的,加上中国互联网侧重于在生态层面赢家通吃的理想,所以巨头之间的业务交叉甚至重叠都并不罕见,腾讯做过搜搜、拍拍(以及易迅),百度做过Hi、有阿,阿里也有旺旺、一淘,但也从未真正爆发过大战。
相安无事的缘由,大概还是因为在PC时代,BAT即使发力非核心业务也都无法形成颠覆性攻势,缺乏动摇三足鼎立格局的力量,反倒是360的插足和破坏,使BAT在某种意义上有着团结的动机,“3Q大战”时期,百度就主动加入过腾讯阵营,结盟对抗360的挑衅,2年后“3B大战”打响,马化腾也投桃报李,公开喊话埋汰周鸿祎、帮腔李彦宏:“我是坚决反对假借用户之名,利用安全进行用户难以辨别的用户信息搜索,可能说得更夸张一点,我更反对军国主义思想,如果说刚刚发生的卢沟桥打响是小事件,那未来必然会演变成南京大屠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