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节开始跳到第三章,其实第二章还有好多内容,但冗长沉闷,也不知道后面是否能用上。所以,先跳到第三章,若需要用到第二章剩余的内容,再跳回去。
自然数和几何,应该是人类最古老的两大数学分支。所以,任何试图建立数学根基的系统,都避免不了要对自然数系统进行“基础化”。何为自然数?自然数的加减乘除的本质是什么?这当然是很高深的问题,再寻根问底可以跑到哲学的领域,就像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说的:”我现在仿佛什么都不知道了,比如最简单的数字我也不知道了。2是什么?显然世界上并不存在2。它是1+1吗?我不知道是那个被加的1因为被加上了1而变成了2,还是那个加上的1因为加上另一个1而变成了2,我什么都不知道。“
当然,柏拉图这番言论实际上是在讨论他的”相论“,但自然数的奥秘值得进一步深入讨论。本章就试图通过一阶形式逻辑来建立自然数系统,最终引发自然数系统的一致性与完备性的讨论。
自然数的形式化与公理化最早由德国数学家Richard Dedekind在1879年给出,而后意大利数学家Giuseppe Peano稍微简化了下,形成了至今流行的Peano Postulates(中译:皮亚诺公设):
- (P1)0是自然数
- (P2)如果
x
是自然数,则存在另一个自然数,用
x′ 表示。通常 x′ 成为 x 的后继。 - (P3)
0≠x′ ,对于任意自然数 x 成立。 - (P4)如果
x′=y′ ,则 x=y 。 - (P5)如果
Q
是一个对任意自然数成立或不成立的性质,则(I) 若
Q 对 0 成立;(II) 每当Q 对 x 成立,总有Q 对 x′ 成立;那么, Q 对所有自然数成立。
上述公理,再加上一些集合论的东西,不仅可以发展出自然数系统,还可发展出有理数、实数、复数系统。但上述公理的P5中包含”性质“这样不够严谨的表述,所以接下来我们就尝试对借助Peano公理的精神,用一阶逻辑重新建立一套自然数系统,并且”尽量没有遗漏“任何自然数的性质。
这个一阶逻辑系统记为
LA 语言:
- 谓词符号: =
- 特殊的常数符号:
0 - 函数符号: t′ , t+s , t⋅s
LA 语言对应的一阶逻辑系统 S 的Proper Axiom为(它的逻辑公理见上一章笔记):
- (S1)
x1=x2⇒(x1=x3⇒x2=x3) - (S2) x1=x2⇒x′1=x′2
- (S3) 0≠x′1
- (S4) x′1=x′2⇒x1=x2
- (S5) x1+0=x1
- (S6) x1+x′2=(x1+x2)′
- (S7) x1⋅0=0
- (S8) x1⋅(x2)′=(x1⋅x2)+x1
- (S9)
B(0)⇒[(∀x)(B(x)⇒B(x′))⇒(∀x)B(x))]
,对
S
中的任一好式子
B(x) 。
以上九套公理,加上一阶逻辑系统的那5套逻辑公理,就构成了形式数论的公理。这九套公理仔细一看,几乎”全是废话“,但它们就是为了让我们对自然数的直觉是”有理有据“的。最后一套公理建立了自然数系统的”数学归纳法“,称为数学归纳法原则。任何与 S 具有相同公理的系统,通常称为”皮亚诺代数”,简称PA。
有了系统
- (A6) (∀x1)x1=x1
- (A7) x=y⇒[B(x,x)⇒B(x,y)]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先证明一大堆”常识性“的引理和定理。
引理3.1:对于任意项
t
,
- (S1’) t=r⇒(t=s⇒r=s)
- (S2’) t=r⇒t′=r′
- (S3’) 0≠t′
- (S4’) t′=r′⇒t=r
- (S5’) t+0=t
- (S6’) t+r′=(t+r)′
- (S7’) t⋅0=0
- (S8’)
t⋅r′=(t⋅r)+t
注:(S1’)-(S8’)是公理(P1)-(P8)的直接推论。证明方法采用同样的技巧即可。
证明:
(S1’)应用规则A4,即,若 t 在B(x) 中对 x 自由,则(∀x)B(x)⊢B(t) 。
- x1=x2⇒(x1=x3⇒x2=x3) ,由P1
- 假设
x4
不在
t
中(总能找到一个
t 不包含的变量符号) - (∀x1)(x1=x2⇒(x1=x3⇒x2=x3)) ,由1和Gen
- x4=x2⇒(x4=x3⇒x2=x3) ,由规则A4, x4 显然对 x1 自由
- (∀x4)(x4=x2⇒(x4=x3⇒x2=x3)) ,由4和Gen
- t=x2⇒(t=x3⇒x2=x3) ,由2、4和规则A4。
- 运用同样的技巧,把
x2
和
x3
依次替代成
r
和
s 。
证毕
(S1’)-(S8’)的证明采用和(S1’)同样的技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