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理论(Formal Theory)
上一节给出了一套命题演算系统的语言,接下来我们就基于这套语言,定义一个“公理化的命题演算系统”,即“形式理论”。
我们感兴趣的是假定一些wf已存在(公理),和一套推导规则,我们能推导出何种wf,或者说判定某些wf能否被证明。形式理论的目的就在于研究在不同公理和不同推导规则下,命题演算系统的性质究竟如何,比如是不是任意一个wf都能被证明?是否 P 和
定义1.2(形式理论):一个形式理论包含以下要素
- 一个命题演算系统的语言,即命题符号、括号符号、连接符号。
- 基于命题演算系统的好式子Well Formed Formula,即wfs
- 公理(Axiom),即指定的一系列wfs,可有无穷多个
- 推导规则(Rule of Inference),即一堆关系Relation,(借用集合论的语言,注意,此时先不要纠结是否有“循环定义”之嫌,因为集合论的语言依赖于命题演算系统与形式逻辑)。具体来说,推导规则是指一个序列 R1,R2,...,Rm ,其中每个 Ri 都是一个推导规则,即一个relation: (B1,B2,...,Bn) ,以表示如果 B1,B2,...,Bn−1 存在,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