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理逻辑4 -- 公理化集合论1

集合论是数学的基石,为解决罗素悖论,发展出了公理化集合论,如ZFC和NBG。NBG是一阶逻辑理论,用X∈Y表示属于关系,并通过特有公理如Axiom T到Axiom I建立严谨的集合系统。本文深入探讨了NBG中的等价关系、扩展原则及其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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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论是所有数学的基础,很多数学概念都可用集合来表示。比如,我们可以用集合论建立自然数系统,也可建立函数。

从朴素的集合论角度来看,所谓一个集合,就是“一堆元素”。但罗素悖论指出,我们不能那样定义集合,否则就会产生罗素悖论。即是说,我们是否允许一个集合包含自身作为元素?如果允许,就会导致罗素悖论,即我们定义一个集合A,它的元素是所有哪些不属于自己的集合,那么试问是否AA?如果是,那么根据定义,A就不是A的元素。如果不是,还是根据定义,A就应该是A的元素。

公理化集合论就尝试建立一套“严谨”的集合论,它的主要作法是“规定”哪些东西才能算集合,哪些东西虽然“聚合了一堆东西,但却不是集合”。公理化集合论中最著名的当属ZFC,但是教材从一阶逻辑的角度建立了另一套公理化集合论。这些理论被证明是等价的,所以讨论其中一个,也可以洞察集合论的一些关键问题。

教材里建立的集合论称为NBG,作者说是为了纪念“Newmann-Bernays-Godel”。NBG是一阶逻辑理论,它的一阶语言里没有函数符号,也没有常量符号(当然,后面引用了一个常量符号,表示“空集”)。它只有一个谓词符号A22,这里不用A21是因为这个谓词通常用来表示=A22就是所谓的“属于”,因此我们把A22(X,Y)简写成XY,把¬A22(X,Y)简写成XY

在NBG中,变量符号用大写英文字母表示,例如X1,X2,Y1,等等,小写英文字母另有所用,后面再介绍。这里的变量符号可以赋给它们意义,即称为“类(class)”,然后满足某个好式子的类,才会被称为“集合(set)”。

接下来,我们定义几个常用的集合论符号。

定义4.1.1:
a. X=Y(Z)(ZXZY)的缩写
b. XY(Z)(ZXZY)的缩写
c. XYXYXY的缩写

我们很容易就能证明以下命题。
命题4.1:
a. X=Y(XYYX)
b. X=X
c. X=YY=X
d. X=Y(Y=ZX=Z)
证明:
a.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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