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
继承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中使代码可以复用的重要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的新的类叫派生类。
继承体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
格式
class DerivedClassName : access_label BaseClassName
派生类名字 : 继承权限 父类名字
继承关系
public(is -a)
可以把子类对象看做是一个父类对象,因为它包含了所有父类对象的东西,而且访问限定符也不变。
private、protected(has -a)
子类对象不是一个父类对象,只是“子类对象中有一个父类对象”
赋值兼容规则
1.子类对象可以赋值给父类对象(切片)
2.父类对象不能赋值给子类对象
3.父类的指针/引用可以指向子类对象
4.子类的指针/引用不能指向父类对象(必须强转,但也只是改变父类里面有的东西)
如下代码:
继承作用域
1.基类和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
2.隐藏 基类和派生类中如果有相同名称的成员(函数/变量),如果用派生对象去访问继承体系中的同名成员,只能访问到派生成员,基类的成员无法访问。(如果非要访问,用基类::基类成员 作用域限定)
3.最好别定义同名的成员
ps:重载一定发生在一样的作用域里,隐藏发生在不同的作用域
派生类默认成员函数
继承体系下,派生类中如果没有显式定义六个成员函数,编译器会自动合成。
问题:父类里哪些成员子类不会继承?
构造函数、拷贝构造函数不会继承,必须是合成的。
要是子类里有两个构造函数那应该调用谁的?所以构造函数不能继承
什么是合成
子类在调用了子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了子类对象后会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合成 依赖于父类,编译器根据父类的相应成员函数的行为来合成子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派生类对象的构造和析构
构造:在进入派生类函数体之前先在初始化列表中完成派生类中成员的初始化(先初始基类成员–调用基类构造函数)
析构:要销毁派生类的对象需要调用派生类析构函数来清理派生类对象,在派生类析构函数的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完成对基类资源的销毁
Student为子类,Person为基类
派生类对象模型
对象模型是对象中非静态成员变量在内存中的布局形式,与成员函数无关。
1.单继承
所占内存大小为父类+子类特有成员变量大小
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直接父类
class stu : public Person
s为子类,Person为父类
2.多继承
所占内存为所有父类成员变量+子类特有成员变量大小
一个子类有两个或以上直接父类
class stu : public person, public gender
class stu : public gender, public person
以上得出,在继承列表时父类的顺序和在内存中的先后顺序一样
3.菱形继承
两个子类继承同一个父类,另外一个子类多继承这两个子类
4.虚拟继承virtual—解决菱形继承的二义性和数据冗余
虚拟继承就是在继承方式前加virtual关键字
下面是虚拟继承的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