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命名的规则
- 1 unix like 风格:单词用小写字母表示,每个但粗直接用下划线“-”分割
- 2 windows 风格: 大小字母混用,单词连在一起,每个单词首字母大写
原则
1 标识符的命名要清晰、明了,有明确的定义,同时使用完整的单词或者大家基本都可以理解的缩写,避免使人产生误解。
2 除了常见的通用缩写以外,不使用单词缩写,不得使用汉语拼音。
3 产品/项目组内部应保持统一的命名风格。
通用命名的建议
- 1 用正确的反义词组命名具有互斥意义的变量或相反动作的函数等
- 2 尽量避免名字中出现数字编号,除非逻辑上的确需要编号
- 3 标识符前不应添加模块、项目、产品、部门的名称作为前缀
- 4 平台/驱动等适配代码的标识符命名风格和平台/驱动一致
- 5 重构/修改部分代码,应保持和原有代码风格的命名风格一致。
- 6 不建议使用匈牙利命名法
文件命名的规则
1 文件命名统一采用小写字符。
变量命名的规则
1 全局变量应增加"g_"前缀
2 静态变量应增加“s_”前缀
3 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