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注意:所有的构造器默认为static的。
程序执行时,需要生成某个类的对象,java执行引擎会先检查是否加载了这个类,如果没有加载,先加载再生成对象,如果已加载直接生成对象。
在生成对象过程中,先初始化对象的成员变量,然后再执行构造器。
类加载过程中,类的static成员变量会初始化和static语句块会执行,执行顺序同代码顺序。
初始化顺序:父类的构造器调用以及初始化过程一定在子类的前面。
类是按需加载,且只会加载一次。
继承
子类继承父类,会自动继承父类的方法和变量。在子类中可以调用。
1.子类继承父类的的成员变量
1)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变量;不能继承private成员变量;
2)对于default成员变量,同包可以继承,不同包不能继承;
3)如果子类出现与父类同名称的成员变量,则会发生隐藏现象,即子类的成员变量会屏蔽掉父类的同名成员变量。如果要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的成员变量,需要使用super类引用。
2.子类继承父类的方法
1)能够继承父类的public和protected成员方法;不能继承private成员方法;
2)对于default成员方法,同包可以继承,不同包不能继承;
3)如果子类出现与父类同名称的成员方法,称为覆盖。即子类的成员方法会覆盖掉父类的同名成员方法。如果要在子类中访问父类中同名的成员方法,需要使用super类引用。
注意:隐藏和覆盖是不同的。隐藏是针对成员变量和静态方法的,而覆盖是针对普通方法的。
3.构造器
子类是不能继承父类的构造器,如果父类构造器都带有参数,子类需要显示地通过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构造器并匹配适当参数列表。如果父类有无参构造器,则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