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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善Talk087话
青年律师汇第84期嘉宾马艳洁在文章中提到观筑所何新权主任的一句话,“青年律师的客户应该是自己的同事”为许多初入律师行业的青年律师提供了解决思路。曾有智善Talk的嘉宾在分享中提到,有时候业务多了,想找所内的同事共同办理也找不到,因为不了解。不管在哪个行业,行业内部的竞争都是少不了的,所以,我们通常很容易忽视掉与自己同行的人。
正如本期嘉宾在分享中提到的,律师们不仅仅是同行,更是同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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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湖北法辉律师事务所的晏明伟律师,非常感谢智善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让我们律师朋友们进行交流学习。今天和大家分享的话题是“处理好与同行的关系,是律师获得业务的一大渠道”。
相信很多青年律师或者刚入行的律师同仁,在最初执业之时,都会思考,我们可以通过哪些渠道获取案源。
首先会让我们想到肯定是依靠我们身边人脉关系,但作为执业不久的青年律师而言,会发现传统的亲戚朋友、同学、老乡关系目前还不足以能够给自己带来基本得案源量。所以,常常让青年律师日夜思考的一个问题就是,我的案源从哪里来?
选择这一话题,也是我在法辉律师事务所这几年里自己的一点意外领悟。从最初的准备司法考试,到实习律师、最后取得律师执业证,短短的几年里,法辉所的各位前辈和青年律师朋友都给了我非常大的帮助和照顾,使我的律师执业生涯得到快速发展,对我而言,我的很大一部分案源都来自于律所同行,也因此让我发现,律师获取案源的渠道,除了依靠传统的人脉关系外,处理好与同行的关系,也是律师获得业务的一大渠道,而这一渠道往往是被大家所忽视的。
生活中,当一个客户遇到法律问题时,他除了会上网找律师之外,一定会通过身边的朋友来寻求推荐。这一点与人们在生病求医上很相似,当一个患者身患疾病向医生朋友咨询时,很多医生都会推荐患者去找其他专业医生。
我们律师也是如此,有的律师专业做刑事辩护,有的律师专业做知识产权,有的律师专业做公司法务。当我们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遇到不擅长的专业问题,我们也会介绍客户给擅长此专业的同行律师。以保证给客户提供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
那么,同行之间应当是怎样的一种关系呢?我的理解是,律师之间,不仅仅是同行关系,更是同行关系,同路关系。应当相互交流、相互互补、相互借鉴的关系。
那么,我们又应当如何处理与同行的关系呢?
首先,我认为,作为青年律师的我们一定要足够勤快,你得先让大家认识你,熟悉你。我自己的经历是,在实习律师阶段时,因为时间相对比较清闲,平时就经常参与律所的一些公益事务,负责了多项活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慢慢的就与律所的很多律师有了接触机会,使大家也对我有一些了解和熟悉。之后被律所选任为工会委员,让我也有更多的机会与大家进行接触。也正是基于此原因,慢慢的就得到律所其他律师的业务介绍和合作。所以,我认为,作为青年律师,一定要足够勤快,让更多的律师同行了解你,只有别人对你具有充分的了解,才会放心的把业务介绍给你,才会愿意与你进行业务合作。
其次,我认为同行合作的基础,必须具备基本的信任感。
同行之间无法建立基本的信任感,你再勤快也是不行。律师的每一项业务都来源于客户对他的高度信任,当他决定把业务介绍给其他律师时,他必然会考虑你的能力是否和他预期的一样,你是否具有对案件认真负责的责任感。有一段时间,我在律所负责做招投标业务特别多,经常是几个青年律师分工合作,最终再将各自准备的资料进行汇总定稿,在汇总定稿时,你就会发现,不同的律师负责的版块资料质量差距明显,有的律师做出来的资料,你可以直接复制粘贴,无须再做更改,但有的律师,做出来的资料一看就知道是为了应付了事,不仅要对他写的材料内容进行修改,连排版都要重新调整。这样的律师,你就会立马丧失对他的信任感,以后有业务你也不会轻易的与他进行合作。
所以,我认为,法律服务的核心原因,在于法律服务本身具有专业性强、信息复杂的特点。律师行业的未来发展,必将是专业化、团队化,在法律服务这样的专业服务中,同业合作,也必将是长期存在的现实。特别是对于年轻律师来说,处理好与同行的关系,必将是律师获得业务的一大渠道。
这些就是我对如何处理同行关系的一些看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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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 梦婷
终审 | 伟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