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基本概念中的类与对象

面向对象基本概念

面向对象三大特性:封装  继承  多态

类与对象

类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对象是一个具体的实例

 

张三是一个对象,李四也是一个对象。王五同样是一个对象。。。。。

他们都隶属于“人”这个“类”(人类),同时我们也可以说隶属于“脊椎动物类”,还可以说属于动物类,甚至生物。

 

类:是用于描述“某一些具有共同特征”的物体的概念,是某一类物体的总称。

通常,一个类所具有的共同特征包括2大方面的信息:

外观,形状,描述,数据。。。。。属性

行为,动作,功能。。。。。。。。方法。

对象:是指一个具体的“物体”,该物体隶属于某个“类别”(类)。

通常,对象离不开类,没有类,就不能有对象。

 

 

可见,类无非就是将一个变量和一些函数以及一些常量用一个“名字”包起来了,此名字就是“类名”。

另一方面,我们就说,这些属性,函数,和常量就“隶属于”该类——只能由该类(及其创建出来的对象)来使用。

 

原来(在面向过程)的语法中,我们的代码有如下几种代码:

定义变量;

定义函数;

使用变量(输出,赋值,等)

调用函数;

流程控制(if,switch,for,while等)

 

在面向对象的语法中,则情况就发生变化了:

1,定义类;定义类的语法中,只有这3种代码:

1.1定义属性(变量)

1.2定义方法(函数)

1.3定义常量(类常量)

2,创建类的对象;

 

3,使用对象;

使用对象也几乎只有3个方式:

3.1使用其属性:因为属性就是“变量”,则使用其属性,也就是跟以前使用变量一样。

3.2使用其方法:因为方法就是“函数”,则使用其方法,也就是跟以前使用函数一样。

3.3使用其常量:类似使用以前的普通常量。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zsyzsyzsyzsyzsy/p/10916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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