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金融市场

《市场经济概论》(5)金融市场一

第五章 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场所。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通过发展金融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协调发展,收到良好的效果,并取得丰富的经验。我国长期以来,只有垄断的金融组织,没有完整的金融市场,致使国民经济资金运转不灵,经济效益不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金融市场开始发育起来,对国民经济的调节作用越来越突出。实践证明,金融市场不仅能推动资本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而且能推动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要加速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大力发展和不断完善我国的金融市场,正确处理金融市场的各类问题。
一、金融和金融市场
(一)金融组织体系
所谓金融,就是以银行为中心的各种信用活动中的货币资金的融通。金融活动包括:货币发行、货币流通、货币回笼、存款的吸收和提取、贷款的发放和收回、银行会计出纳和转帐结算、保险、投资、信托、外汇往来、国际清算、证券交易等。
我国的金融组织体系包括下列“六行、一社、四公司”:
(1)中国人民银行。这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负责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其主要任务是:集中精力研究和制定全国金融活动的宏观规划,加强信贷资金管理,保持货币流通正常秩序。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分行;各地、市设中心支行;各县、市设支行。
(2)中国工商银行。这是我国的城市银行,主要为城市工商业和居民服务,专门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受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专门办理基本建设投资拨款和贷款的专业银行,它具有财政机构和信用机构的双重性质。一方面,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资金由财政拨付,有关基本建设投资拨款业务受财政部领导;另一方面,它负责为基本建设单位办理临时存款、短期贷款以及结算等业务,在信贷方针政策方面服从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
(4)中国银行。这是经营外汇业务的专业银行,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它的任务是:组织、运用、积累外汇,经营外汇业务,从事国际金融活动。
(5)中国农业银行。这是为农业服务的专业银行,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它的任务是:统一管理农用资金,集中办理农村信贷,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事业。
(6)农村信用合作社。这是农村集体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在行政上受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它是农业银行的有力助手,是农民群众的资金互助组织。它的任务是:帮助农民发展生产,使农民富裕起来。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这是专门办理保险业务的专业公司,它主要承担国内各项保险业务,组织经济补偿,它接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8)中国保险公司和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是专门办理国外保险业务的公私合营的专业公司,它们受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领导。
(9)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这是专门办理国际投资、租赁、咨询、委托等业务的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10)中国投资银行。这是我国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办理投资信贷业务的专业银行,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它的任务是:接受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向国外筹集建设资金,对国内企业提供投资贷款。
(二)金融市场类型
金融市场就是指进行货币借贷、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买卖的场所和领域。金融市场的基本类型主要有:
(1)资金融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银行信贷机构的存款和贷款;另一种是私人之间的借贷、商业票据的贴现、有价证券的买卖。
(2)金融活动形式有两种。一种是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工作设施;另一种是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和工作设施,参加金融市场的单位和个人,一般通过电讯手段进行联系,进行交易。
(3)资金交易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融资,即由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直接接触,进行票据和证券的买卖或货币借贷;另一种是间接融资,即资金的供给者与需求者不直接接触,而是通过金融机构作媒介进行交易或借贷活动。
(4)金融市场性质有两种。一种是货币市场,即一年内短期资金市场,如商业票据、可转让存单、同业拆借等市场;另一种是资本市场,即一年以上长期资金市场,如股票、公债、金融债券、国库券等买卖市场。
(5)金融市场区域有两种。一种是国内金融市场,即国内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另一种是国际金融市场,即进行外资借贷、外汇买卖、黄金交易的市场。
(三)金融市场的客观性
金融市场在我国的发育和成长不是偶然的,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的客观要求。
(1)金融市场是一切发达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在发达商品经济中,产业资本和商业资本等职能资本,在其循环和周转过程中,必然游离出大量的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这是因为,固定资本在进行实物更新以前,逐渐提取的折旧基金会暂时闲置起来;流动资本在周转中,当商品已经售出,还不需要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资时,周转回来的一部分货币就暂时闲置起来;用于积累的剩余价值,在尚未达到足够数量之前,不能购买生产资料,也会暂时闲置起来。这些暂时闲置的货币资本随时等待向别的企业转让。而另一方面,在资本运动中,另外一些企业又会发生资本不足的问题,例如,有些企业在商品未出售之前,就需要购买原材料和支付工资,或固定资本未折旧完毕而需要提前更新,或要追加资本但自己积累的货币量还不够。这些企业都急待补充货币资本。这样,资本的供给与资本的需求这一对矛盾,便客观上产生了资本借贷的愿望,便提出了金融市场的要求。这是一切发达商品经济国家都有的普遍现象,资本主义国家是这样,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
(2)金融市场是货币资本合理配置的客观要求。货币资本是一种社会资源,在市场经济中,一切社会资源都以市场为基础进行配置,货币资本也不例外。开拓金融市场,有利于促进货币资本的有效配置,引导货币资本向经济效益较好、产品适销对路的企业流动和投资,从而使社会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等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可见,开拓金融市场,不仅满足了投资者对货币资本的需求,也满足了货币所有者的经济利益追求。因此,为了合理配置货币资本及一切社会资源,就应当建立金融市场。
(3)金融市场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的客观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秩序逐渐形成,公有经济与私有经济并存,股份制企业在全国各地不断涌现,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企业集团不断增加,各种企业债券、国家债券、公司股票不断投向市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求在更大程度上按照市场导向组织生产和流通,要求银行信贷部门提供资金的活动必须以市场为基础,必须适应市场瞬息万变的需要,要求改变银行过去纵向的高度统收统支的资金供应方式,转变为钱随物走的灵活多样的资金供应方式。而要实现这些改革和转变,就必须大力发展包括债券、股票在内的金融市场。

(此专著发表于1993、5、1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出版社,20万字。主编王振岳、张凯文、聂鸣。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联市图书馆等优秀科研成果奖。)


《市场经济概论》(5)金融市场二上

二、有价证券交易
(一)有价证券
所谓有价证券,就是代表或证明财产所有权的一种书面的法律证书。持有者可以凭此证券,取得一定的货币收入或其他形式的收入,一般可以转让或处置。有价证券包括的范围,按大类可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两种。其中,货币证券为信用工具,如支票、期票、汇票、贴现,在一定条件下可作为近似货币流通。资本证券代表资本投资及其收益的要求权,如股票、企业债券、国家公债、不动产抵押债券等。资本证券本身没有价值,但能为持有者带来一定的利息或股息收入,是虚拟资本的存在形式,具有价格,能在证券市场上买卖。资本证券价格与证券预期收入量成正比,与银行存款利息率成反比。由于
资本证券价格经常变化,这就为证券投机提供了条件。
下面,就将上述有价证券分为货币证券、债券、股票三大类加以说明:
1、货币证券的构成及特点
(1)支票。支票是活期存款户向银行发出的一种要求付款的凭证。银行根据支票凭证从存款人的帐户上支付一定金额给指定人或持票人。在市场经济中,支票有许多种类。第一,按支付期限划分,有即期支票和定期支票。即期支票是银行见票必须立即付款;定期支票写有付款日期,银行在支票到期时予以付款。第二,按支票是否支付现金划分,有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对现金支票银行见票必须支付现金;转帐支票只能用于转帐。第三,按支票是否记名划分,有记名支票和不记名支票。凡记名支票,银行只对支票上所指定的人付款;凡不记名支票,银行可对支票的任何持有人付款。随着银行业务的不断扩大,支票成为代替货币支付债款以及在存款人之间进行转帐结算的主要方式,具有通货的作用。进行支票结算,可以减少流通中所需货币量,节省流通费用。
(2)期票。期票是商业中通用的一种定期付款票据。即债务人向债权人开出定期付款证书,出票人到期必须付款。例如,在赊购交易中,由购货人开出一张在约定期限内偿付欠款的债务凭证,交给售货人,到期时由持票人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索取现款。期票经过债权人在它的背面作专门的签署(即背书)之后,未到期也可以作为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用来购买商品或偿还债务。当然,受票人还要根据当时的市场利息率,从中先扣除到期以前这段时间利息。票据每次转让,均须经过一次背书。一经背书,如发票人到期不能偿付,背书人就负有付款责任。此外,持票人也可以拿未到期的期票向银行申请贴现。期票作为商业信用的一种形式,对于促进商品流通,加速资本周转有一定作用。同时,由于期票的流通,使企业之间债权债务数额可以互相冲销一部分,从而减少流通中所需的货币量。
(3)汇票。汇票是出票人向受票人签发的支付一定金额予受款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汇票须具有下列内容:一是受票人即付款人姓名或商号;二是出票人签名;三是出票日期和地点;四是付款地点;五是付款期限;六是金额;七是收款人姓名或商号。汇票的种类很多,主要有:按出票人不同,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按付款时间不同,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按有无附属单据不同,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按使用货币不同,分为本币汇票和外币汇票;按承兑地点不同,分为国内汇票和国外汇票。一张汇票可以同时兼备以上几个特征。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是跟单商业汇票。远期汇票的持票人须将汇票请求付款人办理承兑。汇票经过背书,可以转让或买卖贴现。
(4)贴现。贴现是银行的放款业务之一。工商企业为了取得现金,以未到期的汇票或期票向银行融通资金,申请贴现。银行按市场利息率,扣取自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又称贴水),然后将票面余额支付给持票人。期票到期时,银行持票向最初发票的债务人或背书人兑取现款,这就是贴现。一定时期的贴现利息与期票票面金额的比率,称为贴现率,它一般相当于当时的市场利息率。例如,某人持有一张半年到期的面额为1000元的期票,要求银行贴现。假定年贴现率为5厘即5%,银行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25元( = 1000元 × 5% × 50% );实际付给该持票人现款为975元( = 1000元 -25元 )。到期时,银行向最初发票的债务人或背书人索回现款1000元。票据贴现可以使企业资本从票据债权形式转化为现金形式,从而加速了资本周转,有利于扩大再生产。中央银行也可以对专业银行提出的票据办理再贴现,这样,实际上等于专业银行向中央银行取得贷款。
2、债券的构成及特点
债券是指债务人承诺按一定利率和在一定日期支付利息,并在特定日期偿还本金的书面债务证书。债券的种类有很多,其大类主要分为企业债券、国家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国际债券。其各自特点如下:
(1)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是企业为了取得追加资本而发行的借款凭证。这种债券的持有人同企业之间只存在普通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券的持有人每年可以从企业获得固定的利息收入,但他并非企业的股东。债券都有一定期限,到期时,企业应偿还本金,赎回债券。企业债券所支付的利息,列入生产费用,不必纳税。
(2)国家债券。国家债券是由国家出具的借款凭证,它是一国政府为了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包括国家公债和国库券等。这类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按规定向国家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3)不动产抵押债券。不动产抵押债券是不动产抵押银行出具的借款凭证,它是为了征集用于发放
不动产抵押贷款的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有价证券。这类债券的持有者有权按照规定向不动产抵押银行收取利息和收回本金。
(4)国际债券。国际债券是各国借款人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各种货币面值的债券。这类债券的持有者有权按照规定向发行债券的国家或企业收取利息和收回本金。
3、股票的构成及特点
股票是由股份公司发给投资者作为入股的一种法律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一方面,它是投资入股的凭证,持有股票的人,可以按规定从公司收取股息,享有公司的一定权益。另一方面,持有股票的人即公司的股东,要承担公司的责任和风险。股票作为股份资本所有权的证书和投资入股的凭证,就其性质来说是一种资本证券,它本身没有任何价值,是一种虚拟资本。股票的种类很多,例如,按股东的责任不同,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按票面形式不同,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按公开程度不同,可分为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按发行范围不同,可分为境内A种股票和境外B种股票。等等。
(1)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
普通股票是股息随企业利润变动而变动的一种股票。购买普通股票的股东的收益多少,在发行股票时并不能确定,而是要根据股份公司的经营收益来确定。如果公司获利较多,普通股票持有者就受益较多;相反,如果公司获利较少或没有获利,则普通股票持有者就受益较少或不受益。普通股票是最普通的一种股票形式,是基本股份,任何形式的股份公司都必须发行一定数量的普通股票。
优先股票是普通股票的对称,是指在分配公司股息和公司清算时分配公司资产两个方面,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优先股的股息是固定的,一般在发行股票时就予以确定。而且受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小,只要公司经营有余,就可优先获利,因而受到那些不愿过分冒险的投资者的欢迎。但是,优先股没有像普通股那种对公司的经营控制权和投票权。优先股按发行意图和分派方式不同,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A、累积优先股。指在某年度内,如果公司所获的盈利不足以分派规定的股息时,日后,优先股的股东对往年未付给的股息有权要求如数补给,在累积未发的优先股股息尚未补足前,公司不得分派普通股股息。B、非累积优先股。指公司本年度盈余不足以支付规定的优先股股息时,其所欠的部分,不能要求公司在以后予以补发。优先股的股东只能按规定的股息率优先分得当年度的股息。C、可调换优先股。即按规定允许在某种情况下把一定数额的优先股更换为普通股的股票。D、可回购的优先股。该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公司将来不再需用此项资本时,可按照规定的条件将股份收回,回购价一般按原来价格再加一定百分比的补偿金。
(2)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上记有股东姓名的股票。记名股票股东的姓名,不仅记在股票上,而且记在公司股东的名册上。记名股票的特点是:除了持有者和其正式的委托人、受赠人、合法继承人外,任何人都不得行使股权。另外,此种股票在转让时也受到一定限制。例如,在股东年度大会开会前一个月内和临时大会前半个月内不得转让。允许转让时,应到公司提交股票,改换持有人姓名,并将受让人的姓名和住址分别记载于股票票面和股东名册上。
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股东姓名,仅凭股票领取股息的股票。这种股票在发行时,是从一本有存根的股票簿上扯下来的。其形式分两部分:一部分是股票的主体,记载公司的有关名称、地址、资本金额、代表的股数等事项;另一部分是所附息票,准备剪下来供结算股息和行使增资权时利用。这种股票可以任意转让,任何人一旦持有它,便取得了股东资格,享有股东的权利。
(3)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
股票上市交易买卖,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已被批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叫上市股票。未经批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叫非上市股票。
(4)A种股票和B种股票
A种股票是我国大陆范围内普遍发行的股票,是以人民币购买的人民币面值的股票。这种股票不允许外国人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买卖。B种股票是专门为外国人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买卖的股票,也称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值,以外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非外国人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不得买卖B种股票。
(二)证券交易方式
1、现货交易方式。现货交易又叫现金交易,就是在证券交易所内买卖双方谈判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手续,钱货两清,这是证券交易中最传统的交易方式。这种交易的特点是:成交和交割基本上是同时进行的;卖方必须实实在在向买方转移有价证券,买者必须支付现款;从事现货交易的买者,大都是为了股息和利息收益,少数是为了证券差价上的投机。我国目前有价证券交易大都是现货交易。
2、期货交易方式。期货交易就是在证券成交后的一定时期才进行交割和结算,但结算时所依据的是成交时的证券行市。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一般并不是真有证券买进或卖出,只是赌行市的涨落,结算时也只是支付行市涨落的差额。期货交易的特点是:
(1)成交与交割不同步,交易方式本身能给交易双方带来收益或损失。由于期货交易是按照签约当时谈定的价格进行清算,而不管这期间行情有何变化,因此,如果交割时价格上涨了,买方即可获利,卖方即可受损;相反,如果交割时价格下降了,买方即可受损,卖方即可获利。
(2)交割时可以采取专门的清算方式,可以相互抵折,不一定用实物交换。因为,期货交易的实际交割日在远期。买卖双方在交割日之前,视价格涨落情况,会有所变化,买者还有机会再卖出,卖者也还有机会再买入。这样,在实际交割时,把前后两笔买进卖出的方向相反的交易对冲,只交付二者的差额即可,不必全部都用实物交换。如果双方买进和卖出的数额相等,那么,经过对冲后,互相折抵,就再不需要任何实际交割。
(3)期货交易中,有投资者,也有投机者。期货交易中的时间差和价格差,对于投资者来说,会起到保值的作用;对于投机者来说,会刺激买空卖空行为。对此,各国政府和证券交易所一般都从法律和管理上对期货交易加以控制。

(此专著发表于1993、5、1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出版社,20万字。主编王振岳、张凯文、聂鸣。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联市图书馆等优秀科研成果奖。)

 


《市场经济概论》(5)金融市场二下


3、信用交易方式。信用交易是指客户通过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取得经纪人信用,由经纪人垫款买进有价证券,或由经纪人借贷证券卖出的交易方式。具体交易分为两种:
(1)保证金买长交易。是指价格看涨的某些证券,由客户买进,但他只支付一部分保证金,其余的部分由经纪人垫付,并收取垫款利息。经纪人把这些证券抵押到银行,所取得的贷款就是其垫付额的来源。经纪人收取垫款利息与向银行支付利息的差额,就是经纪人的收益。当客户不能偿还这些垫款时,经纪人有权出售这些有价证券。
(2)保证金卖短交易。是指价格看跌的某些证券,由客户交纳给经纪人一部分保证金,通过经纪人借入这种证券向市场出售,日后再按当时市价买入同量证券,偿还给经纪人。
信用交易最主要的特点,是使客户能超出自身所拥有的力量进行大宗的交易,有以较少的资本获得较多的收益的机会。但是,如果证券行市未按客户预料的方向变动,也会给客户带来较大的损失。因此,这种交易风险较大,也容易造成虚假市场需求,人为地形成价格波动。
4、期权交易方式。期权交易又叫选择权交易,是指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证券而预先达成契约的交易。这是一种买卖权利的交易,这种权利将保证购买者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按事先约定好的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证券。期权交易的特点是:
(1)交易的对象不是物,而是一种关于买进或卖出某种证券的权利。这种权利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它只能在契约规定的有效日期内行使,一旦超过规定期限,便被视为自动弃权而失效。
(2)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一样。期权的买入者享有选择权,他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执行契约。例如,当市场行市对买入有利时,他有权按契约规定向期权出售者买入证券,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契约;相反,当市场行市对买入不利时,他有权放弃交易,使契约作废,但是购买期权的费用不能退还。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出卖期权者,一旦售出期权之后,就承担了在规定时间内无论行市如何变化都必须按契约执行交易的义务,除非买方主动放弃,卖方没有选择的权利。
(3)期权交易的风险较小。投资者利用期权交易进行证券买卖,最大的风险也就是损失购买期权的费用。
(三)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内涵
证券交易所是专门从事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买卖的固定场所,是公开的、有组织的证券市场。它本身并不买卖证券,而只是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场所。它的设立,为有价证券的买卖转让创造了一个常设市场,成为聚集社会资金、调节资金投资和转让的中心。证券交易所一般都设有足够的交易场地,备有各种服务设施,有洽谈台、交易厅、行情所、电视屏幕、电子计算机、电话、电传等,并有专职管理和服务人员为证券交易双方提供各种服务。
2、证券交易所的发展史
(1)证券交易所的产生。证券交易所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生产社会化越来越高,企业规模越来越大,需要大量资金,发行各种有价证券便成为积聚资金的重要手段。这些有价证券也需要及时流通,于是便出现了证券交易。而证券交易应设立常设的交易场所,于是证券交易所便应运而生。
(2)世界的证券交易所。17世纪初荷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成立,是世界最早的证券交易中心。那个时代,证券交易的主要对象是国家公债。19世纪70年代后,股份公司在世界各国广泛发展,货币资本迅速集中,股票、债券成为证券交易的主要对象。证券交易所的产生和发展,为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作用,其生命力至今仍然久盛不衰。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法国的巴黎证券交易所等,都是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国际影响很大的证券交易中心。
(3)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中国的证券交易所产生于本世纪初。1918年成立北京证券交易所,1920年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这是我国最早的两家证券交易所。随后,全国各大中城市先后也相继成立证券交易所。1931年成立宁波证券交易所,1932年成立中国股票推进会,1935年成立汉口证券交易所。上海是我国的重要港口城市,工商业比较发达,解放前一直是我国的金融中心,所以,上海的证券市场比其他城市要发达。解放初期,我国上海等地证券市场曾一度兴旺,证券交易所继续活动。到1952年底,我国开始实行计划经济时期,全国各地的证券交易所基本关闭,停止活动。一直到30年后的8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开始活跃,债券和股票开始发行。1990年11月,成立上海证券交易所;1991年10月,成立深圳证券交易所。这两个交易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交易所又以崭新的面貌登上历史舞台,开始了它的新的征程。目前,这两个证券交易所业务兴旺,发展健康,形势很好。
3、证券交易所开办的条件
(1)要有足够数量的、符合条件允许上市的股票、债券和其它有价证券存在。如果有价证券数量不足,会造成卖方市场,使证券的买者没有选择的余地,造成大量的货币追逐少量的证券,加大供需矛盾,导致市价上涨,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2)要对有价证券有相当大的需求。只有投资者对有价证券有所需求,愿意购买,证券交易所才能有生机和活力。如果有价证券很多,而购买者的购买力很小,那么,会造成证券卖不出去,价格猛跌,也不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3)开办证券交易所,必须有严密的管理制度。保护有价证券买卖双方的利益,进行公平竞争和公平买卖,防止内部人员操纵舞弊,私分收益,投机诈骗。为此,要有一支训练有素的职员队伍和业务经纪人。证券交易所的建立要经过主管机关的批准,要有完备的组织章程和管理细则,要由会员大会推选理事会或委员会处理交易所的日常事务,保障交易所工作的正常秩序。
4、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范
(1)进入证券交易所的人必须经过批准。证券交易所虽然是有价证券自由交易的市场,但是,不是任何人都能进入交易所内随便进行交易或观光游览的。只有经过批准的具备一定资格的人才能进入证券交易所。各国证券交易所都明确规定,只准许它的会员进入交易所大厅直接参与交易活动,非会员的证券经营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只能以委托的方式参加交易。要取得交易所会员的资格,必须向有关机关申请并经严格审查批准,而且还要缴纳一定的会费。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投资者的利益,维护交易所的信誉。我国现在成立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会员由经过批准的专业证券公司和证券经营机构组成,实行的是法人会员制,不吸收个人会员。因此,在交易所内充当交易经纪人的,是会员公司派驻场内的交易员。他们是会员公司驻场内的代表,负责在场内替客户进行竞价买卖。交易在申请价格后,还需要有专人充当各交易员的中介人,将各位交易员申报的价格配对成交,一般还有场内的监理人员,其职责是保证各项交易的公正和有序,纠正场内交易人员的不规范操作等。
(2)进入证券交易所的有价证券有限制要求。证券交易所虽然是有价证券自由交易的市场,但是,不是任何有价证券都可以进入交易所内交易,而是只允许那些经过批准上市交易的有价证券进入交易所进行交易。例如,公司的股票要想在某个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必须在该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所对股票股数、股票价格、公司收益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后,方决定是否批准。当股票上市被批准后,此上市企业便被视为一流企业,在社会上享有较高的信誉。但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有些公司的上市股票如果不能满足交易所规定的条件,那么,此公司股票的上市资格也会被取消,交易所便停止该公司的股票交易,这叫停牌。此外,在交易所内交易的股票,是以一定数量为起点,按起点单位进行整数交易的。不是交易单位的零股,交易台不负责经营,而由专门经营零股的商人在场外交易。例如,如果交易所内以50股为交易起点单位的话,那么,要买要卖都必须是50股、100股、150股等等,而不能买46股、52股、90股、140股、153股等。零星小股可以在场外买卖。
(3)证券交易采取双边拍卖方式决定成交。在交易所内,有价证券是采取双边拍卖方式决定成交行市的。这种双边拍卖不同于常规的拍卖:常规的拍卖往往只有一个卖者,竞争是在买者当中进行;而在
双边拍卖中,既有买者的竞争,又有卖者的竞争。经纪人按照委托者提出的条件,采取口喊、手势、牌板公布、电子计算机显示等不同形式,不断报出买进和卖出的价格。只有当买者与卖者所提出的价格相一致时,交易才能告成。这种交易形式与场外交易有所不同,场外交易一般都是由买方和卖方直接讨价还价达成交易的。
(四)股票市场
股票市场是股票发行和股票买卖的场所。股票市场是有价证券市场的一部分,是整个金融市场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它的能量和影响力很大,因此,它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因此,我们把它单独拿出来进行重点论述。
1、股票市场的构成
股票市场按其职能作用不同,可分为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两大类。
(1)股票发行市场。股票发行市场又称初级市场或一级市场,是办理发行股票的场所。股份公司的创建,一般要采取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本,以达到预定的资本规模。已经成立的股份公司,为补充资本,还可以增发股票。这两种股票发行都是经过发行市场进行的。但是,由于股票发行一般采取股东分摊、第三者分摊、中介机构包销和代销形式进行,因而并不要求有固定的发行场所,一般都不进入证券交易所,而是在场外进行发行,属于一种无形市场。
(2)股票交易市场。股票交易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在股票发行之后,由其持有者出手转让所形成的市场。股票交易市场又分两大部分:一是大型的有组织的交易市场,又称交易所交易市场,是股票交易市场的核心。另一种是分散零星的未组织化的股票买卖市场,称为场外交易市场、柜台市场、店头市场、非正式市场。场外市场交易多属一些未上市股票或上市股票的零股。
(3)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相互关系。股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共同发挥作用的。一方面,发行市场是交易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股票发行市场或发行量不足,股票交易市场便不会形成,形成了也不会很发达。另一方面,股票交易市场又是发行市场持久和扩大发行的必要条件。如果没有股票交易市场,股票不能流通,投资者的资本将呆滞在股票上,变成“死钱”,虽然有股息收入,但不能上市交易的股票对人们不会有多大吸引力,股票发行市场会导致阻塞。只有已发行的股票在交易市场上正常买卖,股票的再次发行才有可能进行。而且交易市场形成的市场价格和流通状态,对于新股发行的规模、条件、时间等都有重要的影响。
2、股票市场的功能
股票市场的存在和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
(1)股票市场具有引导资本流向的功能。由于上市的股票经过主管机关的审核,并完全公开其业务经营和财务实况,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发行股票企业的优劣,选择最佳的企业股票,而不选择经营效益差的企业股票。交易所通过每天公布的行情,可以间接反映股份公司的获利能力和进展情况,会促使投资者将资本投向最需要和最有利的方向,这对于发展社会新兴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2)股票市场具有筹集社会闲散资金的功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化的新兴企业不断涌现,原有老企业也要不断扩大再生产,这些都需要大量的资本。通过发行股票的办法,可以在短时间内有效地筹集大量资本。过去,企业缺少资本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往往不能满足需要。而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可以将大量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建设基金。既为闲散资金找到了投资的出路,又为缺少资本的企业开发了财源。
(3)股票市场具有增强企业活力的功能。股票市场能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投入市场竞争,增强企业活力。股票价格在较大程度上由公司预期利润决定,预期利润越多,其股票价格越高。但是,公司预期利润的多少,必须通过股票供求在市场上反映出来。一些经济效果较差的企业,预期利润必然下降,股票价格自然下降,从而迫使企业寻找内部原因,改善经营管理,加强在市场竞争中的实力。即使是经营较好的公司,也可以在股票价格涨跌上接受警告,为保持企业的活力不断努力拼搏。
3、股票市场的宏观调控
股票市场的积极作用的充分发挥,不仅需要买卖双方的努力,而且还需要国家的宏观指导和调控。要对股票市场的积极因素进行引导和发掘,充分发挥其优势作用。同时,又要对股票市场的消极因素进行抑制和转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一方面,通过股票发行向社会筹集资金,实质上是一种金融行为,如果离开国家的宏观调控,会造成某些建设项目盲目投资,对国家整个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国家建立和发展股票市场,其目的在于鼓励投资,但也不可避免地刺激起股票交易中的投机行为。这种股票交易中的投机性,是促进股票市场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但是,如果不加以适当控制和引导,也会对金融市场以及国民经济带来一定的危害。为了兴利除弊,国家有必要加强股票市场的宏观调控,建立和健全必要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和法规条例,使之逐步规范化。

(此专著发表于1993、5、1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出版社,20万字。主编王振岳、张凯文、聂鸣。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联市图书馆等优秀科研成果奖。)

 


《市场经济概论》(5)金融市场三

三、信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
信贷资金是由银行集中起来的用以发放贷款的货币资金。银行通过吸收各种存款,把社会上时闲置的货币资金集中起来,再通过发放贷款,把信贷资金有计划地用于国民经济各部门,这就是信贷活动。银行通过信贷活动,向企业提供资金,以满足生产和流通对货币资金的需求,为经济建设服务。银行的全部信贷活动,包括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两个方面,其中,资金来源就是资金的供给,资金运用就是资金的需求。研究信贷资金的供给与需求,是金融市场研究的中心问题。
(一)信贷资金的供给来源
信贷资金的供给来源由三部分组成,即自有资金、各项存款、货币发行。
1、自有资金供给
银行的自有资金包括国家历年拨给银行的信贷资金和银行按国家规定每年留用的利润积累两部分。
(1)国家拨款。由于生产不断增长和流通的不断扩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要也随之不断增加,而且贷款的增长往往超过存款的增长。因此,要保持银行信贷收支平衡,就要求国家财政给予一定数量的拨款。国家每年从预算中拨给银行一定量的信贷资金,由银行长期使用,以弥补贷款与存款之间的差额。国家拨款的数额,是根据信贷收支和财政收支状况加以确定的。
(2)银行利润。银行利润就是银行贷款的利息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减去存款利息与其他业务支出的差额。按照国家的规定,银行每年的利润按一定比例上缴财政,其余部分留作银行信贷基金的来源。
2、各项存款供给
(1)财政性存款。财政性存款包括国家金库存款和经费存款两部分。金库存款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的存款。财政具有先收后支、陆续收入陆续支出的特点,收支之间有一个间隔期。银行代理国家金库,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要存入银行。银行凭各级财政机关的支付命令,把款付给用款单位。由于国家财政的收入与支出在时间上往往不一致,那些先收入后支出的款项,便成为银行的存款,可以供银行暂时周转使用。当财政收入大于支出,年终有结余时,便形成长期性存款。一旦财政支出大于收入,发生财政赤字,这部分长期性存款就会被动用。因此,财政金库存款主要是短期性的。经费存款是指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拨入资金,除了规定限额内的小量现金以外,必须存入国家银行,这就形成各单位在银行里的经费存款。
(2)工商企业存款。工商企业存款分为企业在银行的结算帐户存款和企业各项专用基金存款两种。一方面,国家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是不垫款的,这就要求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往来帐户上经常有足够的存款。因此,银行集中了企业大量暂时闲置资金形成信贷资金来源。另一方面,企业在银行还要开立各项专用基金存款帐户,主要有:折旧基金存款、大修理基金存款、新产品试制基金存款、生产发展基金存款、后备基金存款、职工福利基金存款。这些基金都是企业预先提存而以后使用的,在未使用之前,留存在银行帐户上。
(3)农业存款。农业存款包括农场、牧场、林场、农业加工企业、农业事业、农民企业、信用社等单位的存款。
(4)储蓄存款。储蓄存款是城乡居民在银行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部分储蓄存款余额不断增加,在整个存款中的比重不断增大。
(5)外汇存款。外汇存款包括国外个人、各国驻我国机构和人员在中国银行的外汇存款。还包括中国银行的国外分支机构吸收的个人储蓄和工商客户的往来。
3、货币发行供给
货币发行是指中央银行向流通领域发行的货币。我国的货币发行是通过信贷途径投放到市场上去的。由于生产不断发展,商品流通量逐渐增大。为了满足生产和流通的扩大对货币量的需要,国家就要通过银行增发一定数量的货币。但是,货币流通量必须和可供商品量相适应。如果货币流通量过大,就会引起通货膨胀。因此,货币发行必须严格控制。
综上所述,银行信贷资金的供给来源是多方面的。其中,自有资金是有一定限度的,增加货币发行量要受货币流通规律的制约。所以,信贷资金的主要来源是各项存款。因此,扩大信贷资金的供给来源的主要途径,就是促进生产发展,扩大财源,做好存款工作。
(二)信贷资金的需求运用
1、贷款需求分类
(1)贷款种类划分。银行发放的贷款,可以根据贷款对象贷款用途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种类的贷款。例如,按贷款对象的经济性质不同,划分为国有经济组织贷款、集体经济组织贷款、个体经济组织贷款、私营经济组织贷款;按贷款对象的经济部门不同,划分为工业贷款、农业贷款、外汇贷款、财政
贷款等;按贷款用途的不同,划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又可细分为临时贷款、结算贷款、商品流转贷款、农副产品预定金贷款;固定资金贷款又可细分为专用基金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产品开发贷款、基本建设贷款等。
(2)贷款业务划分。我国银行的贷款业务,是由各专业银行按业务分工分别办理的。根据专业银行业务分工,工商企业的固定资金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由工商银行办理;国有农牧企业、农村乡镇企业贷款,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办理;农村商业供销组织、农机公司贷款,由农业银行办理;外汇贷款、外贸企业的外贸贷款,由中国银行办理;基本建设投资贷款、结合基本建设进行的大型技术改造
贷款,由建设银行办理。
2、信贷资金运用的原则
(1)贷款必须有物资保证。这一原则要求,在一定时期内的贷款数额,要与企业商品物资库存的增减变化相适应,企业物资库存下降,则应收回贷款。同时,作为贷款保证的物资,必须是适用适销的物资,没有销路的物资不能作为贷款保证。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保证资金运动与物资运动相适应,有利于发挥银行对企业的信贷监督作用,保证企业能购到生产所需要的产品,符合货币流通规律。
(2)贷款到期必须如数归还。这个原则是指发放贷款时要确定归还日期,企业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归还贷款。这个原则要求,贷款到期企业必须连同利息如数归还。不能按时归还时,要提出申请转期,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可延期归还。这一原则的意义在于,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促进和监督作用,对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有促进和监督作用。
(3)对企业实行择优扶植原则。这个原则是指根据企业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这个原则要求,优先支持交通能源等重点部门、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质量好适销对路的产品。这一原则体现了价值规律的要求,使信贷资金得到最充分合理有效的利用。
上述贷款运用的几项原则,是互相联系和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实践证明,只有全面贯彻贷款的各项原则,才能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管好用好贷款,促进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三)信贷资金的供求关系
所谓信贷资金的供求关系,就是指信贷资金的供给来源与需求运用的相互关系。银行信贷活动包括筹集资金和发放贷款两个方面。资金来源是资金运用的前提,只有筹集到信贷资金,银行才有可能发放贷款。过去,货币发行和信贷投放都集中在人民银行,信贷收支不平衡时可以由发行货币自行弥补,以达到银行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在帐面上的平衡,即信贷资金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在这种情况下,还不能明显地看出银行信贷资金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但是,在中央银行与专业银行分家之后,由于各个专业银行没有货币发行权,只能在自身的信贷资金的来源的范围之内发放贷款。有时贷款发放出去又不能及时收回,存款人又要提取存款,造成了专业银行资金供小于求,这时银行便想办法获得资金的供给,以求供求平衡。其办法很多,但最直接的办法是向中央银行借款。在这种情况下,各专业银行便会深刻体会到资金供求关系的重要性。认识到,银行必须大力组织存款,扩大信贷资金的供给来源,这是实现
信贷资金运用和满足信贷资金需求的基础。在发放贷款时,必须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遵循贷款发放的原则,实现信贷资金的合理利用。

(此专著发表于1993、5、1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出版社,20万字。主编王振岳、张凯文、聂鸣。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联市图书馆等优秀科研成果奖。)

 


《市场经济概论》(5)金融市场四

四、银行、信用、保险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信用、保险是金融市场的三大基地,是人们从事金融活动的主要机构,也是国家对金融市场进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
(一)银行
1、银行的性质
银行具有双重性质,它既是经济组织,又是特殊的国家机关。
(1)银行是经济组织。专业银行是组织货币资金活动的企业性组织,它有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有投入和产出,有盈利和亏损,有经济效益的大小。银行经营的目标在于追求经济效益。从这一属性来看,银行与一切工商企业是共同的。社会主义专业银行和资本主义专业银行在经济组织属性方面是相同的。
(2)银行是金融机关。中央银行是国家对货币发行和货币流通进行管理的特殊机关,国家要对整个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很重要的手段是利用银行对企业进行调节和控制。银行的这一属性,资本主义国家的中央银行和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央银行都具备。
(3)对银行性质的认识。我国40多年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对银行性质的认识走过了曲折的路程。建国初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银行体系比较健全,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结构比较齐全,对银行性质的认识比较全面,收到良好的效果。从1953年到1962年,只强调银行作为国家机关的属性,否定银行作为经济组织的属性,各专业银行相继撤消,只保留人民银行。1962年到1966年,我国吸取了不重视经济规律的失败教训,重视银行的经济属性,恢复各专业银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后来,文化大革命动乱中,又否定银行的经济属性,撤消各专业银行,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一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以后,我国对银行性质的理解才走入正轨,各专业银行恢复和健全起来,其作用越来越大,并且正在经历一个深入改革的过程。
2、银行的职能
银行的基本职能是:组织和管理货币发行,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组织和管理转帐结算和现金收支,组织和经营金银外汇,代理财政金库五个职能。
(1)组织和管理货币发行。各国都实行集中统一的货币发行制度,货币发行权集中于中央银行。我国银行在货币发行方面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我国银行不仅掌管货币发行权,而且具体办理货币发行业务。其货币发行权,即在一定时期内向流通投放多少货币现金,银行发放多少贷款,由中央银行决定。二是我国银行不仅管理货币发行总量,而且还管理现金的流通量。
(2)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包括组织存款和发放贷款两个方面。我国银行组织存款,不仅包括企业单位存款,而且包括个人的储蓄存款;不仅包括现金形式组织的存款,而且包括将企业单位活期存款组织为定期存款。我国银行发放贷款,其投向不受什么限制。可以发放生产性贷款,也可发放流通性贷款;可以发放短期贷款,也可发放长期贷款。因此,银行能起到组织和管理信贷资金的作用。
(3)组织和管理转帐结算。银行是我国的转帐中心,所有企业单位之间,企业单位与个人之间的转帐结算,都通过银行来办理。转帐结算是不动用现金的,只通过银行内部的帐务划转,结算单位之间经济活动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银行办理的转帐结算业务,实际上起着社会上庞大资金网络的网结作用。因此,我国银行不仅组织着全国的转帐结算业务,同时也对转帐结算的活动进行着一系列的管理。
(4)统一管理和经营金银外汇。我国对金银管理的具体内容是:金银不得在国内计价流通,不得私自买卖、借贷、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持的金银,只能按国家统一规定的牌价向中国人民银行出售,工业和医疗用的金银由国家统一供应。我国外汇管理规定:禁止私人进行外汇投机,禁止外币在国内流通,对外币进出国境严加管理。
(5)代理财政金库。在我国,中央银行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办理预算资金的出纳保管业务。财政资金的收入、保管、拨付,都由中央银行代理国家财政金库办理。人民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支付命令即拨款凭证,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拨款。没有财政部门的支付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财政金库的款项。
3、银行的功能
(1)银行是社会资金运动的总枢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金运动就是整个社会再生产的运动。银行作为调节资金运动的总枢纽的表现是:其一,银行具有动员资金的功能。银行通过其信用活动,把单纯的货币转化为资金,把消费基金转化为生产基金。其二,银行具有分配资金的功能。银行对企业贷款,是分配社会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分配投资的实质是分配社会劳动,必然关系国民经济结构的改变。搞好银行贷款,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综合利用,有利于社会资金的周转。其三,银行具有管理流动资金的功能。目前,企业流动资金,已由过去财政、银行、企业主管部门三家管理,变为银行一家管理。这给银行运用经济方法管理企业流动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银行对企业经营状况比较了解,便于对企业进行监督,从而促进企业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其四,银行具有组织信贷平衡的功能。信贷平衡就是银行自觉保持信贷资金来源和运用之间的数量平衡。既要防止财政赤字,又要防止信贷膨胀。
(2)银行是货币供应的总闸门。货币和信用是连在一起的,银行可以通过调节信用来调节货币流通。当流通中货币量过多时,可以紧缩信用,收回过多的货币;当流通领域需要增加货币时,银行可以扩张信用增加货币量。当然,从根本上说,要保持货币流通的正常秩序,必须使货币发行与生产的发展相适应。
(3)银行是调节经济活动的总杠杆。调节经济活动有许多经济杠杆,如税收、信贷、工资、物价等。但是,比较起来,银行是经济杠杆中最核心的杠杆,一切经济杠杆都要通过银行这一杠杆起作用。这是因为,银行调节生产部门产品生产,促进供求平衡;对长线产品生产以信贷控制,对短线产品生产以信贷支持;对创汇产品予以支持,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予以控制;必要时帮助财政渡过困难等,银行的作用都是不可替代的。
(4)银行是国民经济运行的总窗口。各部门各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都会在银行的帐面上反映出来。因此,人们通过银行这个总窗口,可以看到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运行情况。银行可以通过自己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的经济动态,充当气象台和寒暑表的作用。例如,储蓄增减可以反映人们生活水平和购买心理状况,侨汇增减可以反映国家外侨政策落实情况,贷款的升降可以反映企业物资库存情况,等等。
(二)信用
信用是一种借贷行为。其特征是:商品或者货币的持有者将一定的价值借出,约定一定时期后偿还,并由借入者付给利息。因此,可以说,信用是以偿还和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信用不是某一社会所特有的范畴,而是各商品经济社会共同的经济范畴。我国目前存在的信用主要有以下几种:
1、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企业之间的一种信用关系。它是企业之间采取赊购、分期付款、预收货款、预付货款等形式而形成的信贷关系。实行商业信用的主要工具是票据,票据分为期票和汇票两种。期票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时期内支付现款的债券,是债权人到期向债务人索取现款的凭证。汇票是一种有一定支付期限的债券,是一种延期支付的证书。商业信用在资本主义国家广泛采用,我国商业信用不够发达,需要加快发展。
2、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以各类金融机构为中心所发生的借贷关系。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商业信用是以商品形态提供的信用,而银行信用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要受资本数量的限制,它只能发生在商品的售卖者和购买者之间。而银行信用则不受企业资本数量的限制,它不受商品流转方向的限制,可以在任何方向把资金分配到各个生产部门。
3、国家信用
国家信用是国家通过发行债券的办法吸收资金所发生的借贷关系。二战以后,资本主义各国奉行赤字财政政策,国家信用主要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国家信用的主要形式是发行公债。各国的国家信用和银行信用是密切相关的,例如,企业和个人购买国库券和公债,一般会减少或少增加个人储蓄,不利于信贷资金的增长。
4、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是提供给个人用于消费目的的信用。消费信用可以是商品形式的,也可以是货币形式的。商品消费信用是商店以信用形式向购买者销售商品,主要用于销售各种耐用消费品。货币消费信用是信用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贷款用于各种消费目的。 消费信用按其偿还办法可分为分期付款信贷和非分期付款信贷。
5、民间信用
民间信用是指城乡居民个人之间以货币或者实物的形式所提供的信用,也称个人信用。由于我国银行信贷资金有限,不能满足个人需要的贷款要求,因此便产生了民间个人信用。这对于融通个人之间的资金余缺,是十分必要的和有益的。当然,要防止产生高利贷信用。
6、国际信用
国际信用就是我国与国外金融机构或者政府企业所发生的银行信用或商业信用。
(1)出口信用。这是出口商或出口商的往来银行向进口商或进口商的往来银行所提供的信贷。国际
上成套设备的交易一般利用这种方式。出口信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卖方信贷,它是指卖方以允许延期付款的方式向买方提供的信贷。另一种是买方信贷,它是指卖方往来银行直接向买方或买方往来银行提供信贷,买方或买方往来银行用这笔贷款向卖方支付货款。
(2)银行信用。这是国际间银行同业的信贷。这项信贷可以在借入资金时指定用途,也可以不指定用途而由借款人自由运用。
(3)政府信用。这是属于政府间对外援助性质的信用,贷款资金列入政府的预算。政府贷款利率一般较低,但往往附加政治性条件。
(4)发行债券。这是在国际市场上,为了筹集资金发行的中长期债券,一般是通过证券公司发行的。
(5)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在联合国系统下,有四个提供不同条件贷款的国际金融机构:一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立于1945年,对基金成员国提供多种贷款,但限于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短期资金需要。二是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对成员国提供长期的建设项目开发建设贷款,期限可长达20年。三是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于1956年,主要是对会员国的私人企业贷款和投资。四是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0年,对经济落后的国家,即国民生产总值年平均每人520美元以下的国家提供长期贷款,我国符合贷款资格。
(三)保险
1、保险契约
(1)保险契约的要求。保险契约是一种损失补偿或履行保险金额给付义务的契约。保险契约要求:投保的一方支付保险费,接受保险的一方在保险标的(也称保险项目或保险对象)遭受保险事故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在发生约定事故及约定期限到达时履行给付保险金额的义务。
(2)保险契约的当事人。订立保险契约的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保险人是收取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契约规定负责赔偿损失或履行给付义务的人。投保人是同保险人订立保险契约并缴付保险费的人,也叫保险单持有人。
(3)保险契约的关系人。保险契约的关系人有三方面人。其一,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契约保障的人,即有权按照保险契约向保险人取得赔款,或在保险契约满期时领取保险金的人。其二,受益人,这是在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死亡之后,有权享受保险契约规定的利益的人。其三,保险纪征人,专门替保险人招揽业务赚取佣金的中间商人。
2、国内保险
国内保险是指对本国国内开办的各种保险业务。我国国内保险主要有:
(1)单位财产保险。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申请,办理投保手续,缴纳保险费后,投保人就转为被保险人。与此同时,保险人承担应负的保险责任。
(2)货物运输保险。以国家、集体、个人在国内运输过程中的货物为保险对象。当遭到意外事故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3)汽车保险。是指以汽车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形式,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两类。
(4)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家庭财产保险是以城乡居民自有房屋住宅、个人家庭物质资料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包括家庭财产损失险和附加盗窃险。家庭财产险是基本险,盗窃险是家庭财产险的附加险,不单独办理承保。
(5)农村保险。包括:农作物保险、牲畜保险、养猪保险、家禽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乡镇企业财产保险等。
(6)人身保险。也称简易人身保险。投保人参加简易人身保险,既有保险保障,又取得储蓄性质利益。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间内死亡或伤残,可领取全部或部分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平安生存到保险期满,就如同在银行办理零存整取储蓄到期收回存款一样,领取全部保险金。
(7)职工劳动保险。这是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劳动保险。具有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双重性质,是专门用于解决城镇中尚无退休制度的劳动就业人员的一种保险。
此外,还有船舶保险、团体人身保险等多种形式的保险。
3、国外保险。
国外保险是我国对外交往中开办的保险事业,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进出口货物保险。包括货物运输保险、来料加工装配保险、补偿贸易保险、展览会展品保险等。
(2)财产保险。包括外国在我国的机构的财产和外国人员的私有财产保险、中外合营、合作企业的财产保险、外商独资企业财产保险等。
(3)飞机、船舶、汽车保险。包括车船飞机本身的保险、旅客人身伤亡保险、第三者货物保险等。
(4)机器、油田、工程保险。包括机器设备的损失保险和第三者人身及财产保险。
(5)投资保险。是为了鼓励国外投资而设立的保险。
(6)责任保险。包括产品责任、雇主责任、公认责任保险。
(7)人身意外保险。包括旅行人身意外保险、各种职业人身意外保险、出口劳工人身意外保险、外国在华工作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8)信用保险。包括买方信用保险、归还贷款信用保险、商品信用保险、建筑工程履约保险等。
目前,我国对国外的保险业务正在不断扩大,新的保险业务将陆续出现。

(此专著发表于1993、5、1 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出版社,20万字。主编王振岳、张凯文、聂鸣。获佳木斯市委党校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获佳木斯市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获佳木斯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社联市图书馆等优秀科研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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