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1 机房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宜设在建筑物首层及以上层,当地下为多层时,也可设在地下一层;
2 机房宜靠近电信间,方便各种线路进出;
3 机房应远离强电磁场干扰场所,不应设置在变压器室、配电室的楼上、楼下或隔壁场所;
4 机房宜远离振动源和噪声源的场所;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隔振、消声和隔声措施;
5 设备(机柜、发电机、UPS、专用空调等)吊装、运输方便;
6 机房应远离粉尘、油烟、有害气体以及生产或储存具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7 机房不应设置在厕所、浴室或其他潮湿、易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或贴邻。
23.2.2 电信间的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信间是楼层电子信息系统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占用的建筑空间,宜设在进出线方便,便于安装、维护的公共部位;
2 电信间位置宜上下层对位;应设独立的门,不宜与其他房间形成套间;
3 电信间不应与水、暖、气等管道共用井道;
4 应避免靠近烟道、热力管道及其他散热量大或潮湿的设施。
23.2.3 机房、电信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房宜根据设备配置及工作运行要求,由主机房、辅助用房等组成。
2 机房和辅助用房的面积应根据近期设备布置和操作、维护等因素确定,并应留有发展余地。使用面积宜符合下列规定:
1)主机房面积可按下列方法确定:
当系统设备已选型时,按下式计算:
A=K∑S (2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