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社会,一方面,我们很强调用户的知情权,在用户利益至上的理论基础指导下,用户的知情权被认为是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利。
另一方面,我们也很强调用户体验,认为通过各种手段让用户感觉使用起来很方便、容易是非常重要的。而且这个是产品设计的一个发展方向。
但是,什么样的用户体验是好的体验呢?在对于交互设计的研究中,我想到了两点:
1、用户不需要而且很多时候也不想知道“为什么”“是什么”;
2、用户只需要知道,“怎么做”;
举我以前谈到的一个关于TAG的例子:
TAG,如果作为一个学术研究,有很多需要说的,也有很多需要了解的。但是对于最终用户,如果你写一大堆的东西,告诉他“TAG是什么”,“TAG干什么”完全是没有必要的,而且这种内容,将降低产品的易用性,从而影响用户的使用体验。
好的做法,类似SOHU BLOG现在的做法,告诉用户:标签间请用空格隔开,例如“情感 日记”,这样很清晰的告诉用户怎么写标签,当然,有一个问号的按钮,通过这个按钮,用户可以有渠道知道“是什么”和“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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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这仿佛是违背用户知情权的,用户知情权的定义是,用户在任何一个操作的时候,你记录用户任何一个信息的时候,你要求用户输入任何一个信息的时候,你都需要告诉用户,你为什么要这些东西,你拿这些东西干什么,甚至还要求,你要怎么用这些东西。
很明显,如果我们完全按照用户的知情权来行事,必然是一事无成,而且用户体验降到最低。
现在的现实情况很微妙,一方面,用户的知情权的确很重要,因为破坏用户知情权是一种流氓行为,是一种对用户粗暴的侵犯。另一方面,用户的体验确需要让尽量少的区干涉用户,强迫用户去知道一些其实他并不关心的东西。
面对这个问题,大的公司(比如:微软、GOOGLE)经常会搞一些“用户体验提升计划”,试图去通过让用户认可的方式来提升用户体验,这样一方面可以使用户的体验得到提升,另一方面,也可以不破坏用户的知情权。
但是,这种方式的拓展难度很大,因为很多人根本没有时间去关注那些烦琐的介绍,用户其实是很单纯的,如果你让他区了解很多东西,他经常的选择是避开。
所以,我几乎从来不参与OFFICE、MSN等的什么用户体验提升计划。
最后举一个现实中的例子:3721
3721的功能,就是让用户输入一个中文的名称,然后直接可以访问某各网站。比如,输入“新浪”直接访问“[url]www.sina.com.cn[/url]”。
这样的工具,对于广大电脑初学者,简直是一个“法宝”。我当时帮一些朋友装电脑,经常被指明要装3721(部分人甚至不知道这个是3721,只说要有一个输入名字可以访问网站的功能)
一开始,3721的工具,是通过软件的方式分发。用户需要下载,安装。这样对于用户来说,是一个实用难度的提升,易用性和用户体验的下降。
后来,3721开始实用了AcitvX提示的方式安装,前期有提示,后来没有了提示。应该说,对于用户的易用性和使用难度是很大的提升。
但是,后来的方式,确触犯了“用户知情权”,被业内所诟病。
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用户体验”与“用户知情权”冲突的例子。
当然,随后部分垃圾公司,使用3721的技术,来做一些垃圾的插件,是属于另外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