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发现者之争一拖数年
  美法科学家均称独立发现HIV病毒;里根和希拉克为此签协定
  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往往会授予作出突破性贡献的科学家。无论以何种标准来看,发现艾滋病病毒都是足以获奖的突破性贡献,为何时至今日发现者才摘得诺贝尔奖?这涉及科学界一桩公案。
  1983年,法国巴斯德研究所的蒙塔尼教授从一名患者的病变淋巴结组织中提取了一种病毒(即艾滋病病毒),并将其称为“淋巴腺病相关病毒”(简称LAV)。为得到世界病毒学界权威的认可,蒙塔尼把病毒样本送与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NIH)的罗伯特·盖洛,请他帮助鉴定和审阅。
  一年后,盖洛在《科学》杂志上发表文章,宣布从艾滋病人淋巴细胞中鉴定出了一种病毒,命名为“人类T淋巴细胞Ⅲ型病毒”(简称HTLV-Ⅲ)。
  经过对比之后,蒙塔尼发现盖洛所谓的独立发现的病毒正是他送给盖洛请求鉴定的LAV。他发表声明,指责盖洛剽窃他的研究成果。两人各执一词,法庭都难以作出判决。
  1986年,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为给这一尚存争议的病毒命名,放弃了蒙塔尼的LAV和盖洛的HTLV-Ⅲ,而是取名为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并沿用至今。
  1987年,争论惊动了两国领导人,经过时任美国总统里根和法国总理希拉克双边调停达成共识:双方平分数以百万美元计的艾滋病血液检测专利使用费,这场争端才告一段落。
  1991年,经过复调查,蒙塔尼的样品污染了盖洛的样品,才导致两方的研究成果如此接近。实际上两人都分别发现了HIV,只是蒙塔尼在前,盖洛在后。(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