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关于征求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 》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规范和引导动力电池规模化、有序化发展,加强全生命周期溯源管理,促进动力电池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工信部装备司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和《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 》(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4日。
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指出,归纳已有的电池尺寸标准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已有的电池标准规定内容都仅涉及尺寸,不规定电池的内部构造、化学物质、电气特性等内容;(2)目前基本确定电池类型包括圆柱形、方形和软包装电池三种;(3)三种类型电池的尺寸都可以通过规定关键结构的大小来确定,明确电池关键结构并通过表格的形式规定其尺寸,是切实可行的电池尺寸标准工作思路;(4)涉及电池尺寸以外的内容,例如具体应用范围和对象,由于电动汽车技术的快速发展,不建议在标准中进行规定,否则很可能不适应技术的变化;(5)所有标准都只能规定到电池单体层级,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层级都没有规定。
本标准在原有的行业标准基础上进行修订,主要依据国内动力蓄电池市场的实际情况,借鉴了 VDA 标准从整车企业需求出发与 ISO 标准全面考虑电池产品种类的特点,体推荐了国内规模化应用的电池尺寸,另一方面也与国内外标准法规保持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