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标准》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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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一、
工作简况
1
、任务来源
目前国内外没有统一的汽车用动力电池编码的标准,
在进行动力电池产业管
理、
电动汽车关键参数监控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工作时,
电池信息确认的一
致性和唯一性无法实现,
迫切需要统一的电池编码规则进行支撑,
这是本标准制
定的整体背景。
行业管理方面,
由于动力电池行业没有统一的编码规则,
在行业管理执行时,
缺乏标准的支撑,这是本标准制定的背景之一。
电动汽车关键参数监控工作方面,
由全国汽标委电动车辆分标委组织制定的
《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3
项系列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将可充
电储能系统编码作为车辆登入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上传,
当发生可充电储能系统
更换时,
新的编码需要重新上传,
而国内缺少统一的电池编码标准,
该条款的贯
彻实施缺少标准支撑,也是本标准制定的背景之一。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方面,
为了控制和减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废弃后对环
境造成的污染,
规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下简
称“工信部”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以下简称“节能司”
)委托中国汽车技术研究
中心数据资源中心(以下简称“数据资源中心”
)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
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研究工作。动力蓄电池回收利
用管理的核心是立足产品全生命周期,
通过溯源实现对动力蓄电池从
“出生”
到
“再生”的全面管控。现阶段,国内各企业对动力蓄电池产品的编码规则各异,
阻碍了溯源管理的实施,因此研究制定行业统一的编码标准具有必要性。
在此背景下,
2016
年
3
月,
《暂行办法》研究工作正式开始,动力电池产品
编码标准的研究同步启动,
并于
2016
年
7
月完成国家推荐性标准立项答辩工作,
目前标准立项正在进行过程中,
考虑到标准需要的迫切性,
经工信部同意,
标准
研究与立项工作同步进行。
2016
年
8
月,根据前期工作的情况,由工信部统筹协调,将动力电池产业